简介:近年来,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显著,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为:在观念和思想意识上,法治观念虽然有所增强,但是人治观念仍根深蒂固;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权与利交易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权与责挂钩没有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组织力量薄弱;在行政管理机制上,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均没有完全建立,导致基层政府没有将依法行政真正摆上重要地位;在行政管理制度上,仍存在很大漏洞,给滥用权力提供了条件。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行政权力的行使受制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行政权力的行使直接依赖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对行政机关,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和监督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积极性不足;部分行政管理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难以切合我国现实国情,导致实践中难以做到依法行政。
简介:在环境法领域,如何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推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是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构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激励机制的内在原因,主要源于我国当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政府所具有的"经济人"自利属性以及现代行政过程由"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等现实状况。因此,为更好的调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必须分阶段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重视政府所具有的自利属性,选择恰当的激励机制与方式。此外,在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中,也必须注重对权力主体的利益引导,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运作,强化政府环境责任,促进地方政府积极的履行环保职责。
简介: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实践中如何界定某一信息是否为政府信息以及如何判断是否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关键环节。笔者认为界定与公开政府信息应把握四个维度,维度之一是界定政府信息的前提——准确判别政府信息的公布主体;维度之二是界定政府信息的关键——真正厘清政府信息的形成方式;维度之三是界定政府信息的重点——正确认定政府信息的存在形式;维度之四是公开政府信息的难点——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之间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只有科学把握这四个维度才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和宗旨,法治政府与阳光政府方可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