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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91年9月3日原告南京江海航运(集团)公司因其所属“宁轮17号”吊拖船队在长江下游龙潭水道受浪致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宁轮17号”吊拖船队发生浪事故是由于被告所属“纳木湖号”轮违章行驶,余浪过大所致。要求被告赔偿因

  • 标签: 浪损 吊拖 海事法院 龙潭水 纳木湖 江海
  • 简介:秸秆污染城市空气,是多年以来令各级领导与市民头疼的难事。制度全有,责任状签下,可冒烟仍此起彼伏。个别人秸秆就像打游击,执法人员来了,他完跑了,你抓东,他西,实在难管。下文中的一些做法可能会给人以启示,大家不妨读一读。

  • 标签: 秸秆禁烧工作 人大主席团 家庭作业 大桥乡 内乡县 河南省
  • 简介:为增进人民福祉,公共设施与日俱增,然公共设施屡遭破坏,损害必有救济,公共设施致自然也不例外。公共设施致理应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但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将公共设施致归入民事赔偿,使本应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遁入私法"。公共设施致纳入国家赔偿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套与我国实际相适应的公共设施致国家赔偿制度理应被立法所接纳。在明确公共设施致国家赔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体系中地位的基础上,要严格限制公共设施的范围,确立无过错归责原则,设计出符合实际的程序,配套措施也应该相应进行,充分彰显关注私权、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

  • 标签: 公共设施致损 民事赔偿 弊端 国家赔偿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自古罗马《阿奎利亚法》以来,传统侵权法遵循着过错责任的一贯思路,以行为人须有主观上的可归责性作为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这里,过错是附着于加害行为的,加害行为构成侵权法上归责的基础,故而传统侵权法又被称为侵权行为法、不法行为法。本文将这种思路概括为“有行为、有过错,才有责任”的侵权法模式,行为是其出发点,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统侵权法 侵权行为法 过错责任 可归责性
  • 简介:本文以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入手,提出产品自和纯粹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的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财产损害”概念,明确其一般不包括产品自身损害。但《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可能包括产品自及纯粹经济损失。继而本文以功能主义的比较法方法研究德国民法中的“继续侵蚀性损害”学说与实务,并与我国民法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1条可予赔偿的产品自范围过于宽泛,应作适当限缩。

  • 标签: 产品自损 纯粹经济损失 侵权责任 限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