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津政办发[2015]7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我市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29日关于加快我市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应急产业发展,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质保障、技术保障和专业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要求,以建设美丽天津、平安天津为主线,以应对突发事件、提升应急产业整体裟备能力为主题,以打造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为目标,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加快建立应急产业发展机制,健全应急产品体系,加强创新驱动,培育市场需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简介:物业服务合同中,在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债务内容时,应当根据缔约的背景环境,综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诸多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进行解释,进行具体化地判定,而非完全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有法定依据也得到理论与实践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债务是方式之债,应重点考察其服务本身和履行过程来判定是否存在服务瑕疵。若该违约中介入了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则应采“合同构成”之合同拘束力理论框架作为分析工具,考察“防止第三人侵权”是否落入债务人自愿承接的债务内容中,以决定债务人可否免责,方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其风险配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用区域负有防范第三人侵害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得免责。合同法第121条应当限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