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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最近,我们正在不断反思、深入思考监狱机关如何确保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这一问题.我们认为,监狱机关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脚点要放在依法治监和提高改造质量上.监狱是维护国家稳定、巩固国家政权的国家机器,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贯彻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惩罚与改造罪犯的法定职能,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只有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好监狱和监狱民警的尊严,解决执法上的腐败问题,才能使我们这支队伍在新的环境下保持本色.严格执法是监狱工作最基本的底线要求.

  • 标签: 监狱机关 监狱工作 依法办事 公正执法 改造质量 监狱民警
  • 简介:行政法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权。行政权的主体可分为归属主体与行使主体。归属主体毫无疑问是人民,即社会成员的集合体。但分散的人民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权,所以要由民意机关——立法机关将行政权的行使主体资格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即行政权的行使主体,它代表人民行使行政权,其任

  • 标签: 行政异化 行政法 行政权 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
  • 简介: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在第二条中将可诉行为由“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两字之差,体现的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上的突破,彰显了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也是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监督和限制公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司法改革 公民权利 依法治国
  • 简介:刑诉法作为刑事程序法,素有“小宪法”之称,是在刑事诉讼领域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具体规定和保障落实。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诉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次刑诉法修改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对诉讼参与人人权的保障。规范执法办案机关的执法行为。修改后的刑诉法既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检察机关做好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关键要在执法理念和方法转变上下功夫,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 标签: 检察机关 执法理念 刑诉法 修改 执法方式 更新
  • 简介:<正>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主要成果是解放社会生产力,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的活动力和自由度得到增强。现代行政法所确立的行政许可制度乃是寻求国家秩序与社会主体权益平衡的重要法律制度,其根本意义在于赋予并保障社会主体的法定自由和权利。

  • 标签: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制度 现代行政法 法律制度 社会主体 社会组织
  • 简介:行政代执行作为间接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是实现行政法义务的一种有效手段,在行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了解行政代执行,应把握其适用条件以及行政代执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 标签: 行政代执行 行政管理 适用条件 法律关系 工作业务
  • 简介:行政规划是给付行政下政府完成行政任务的重要手段之一,广泛的裁量权是其显著标志之一。以行政规划中的规划裁量为研究对象,从规划裁量的定义出发,通过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裁量进行比较,发掘规划裁量独具一格的特色及其成因,并最终确定其在传统裁量理论中的位置十分必要。

  • 标签: 规划裁量 行政裁量 利益衡量
  • 简介:确定行政被告的正确标准应当是行为主体标准,而不是现行法律和理论通说主张的“行政主体资格说”。行为主体标准,是一个简单标准、事实标准、程序标准、直接标准和可选择标准。它是由行政权的代表性、利害关系因素、行政救济责任内容要求以及简易便民原则所决定的,因而能够克服“行政主体资格说”存在的标准混淆、套用民事理论、复杂不便民、限制救济范围的扩大、逻辑上自相矛盾等天然缺陷。

  • 标签: 行政被告资格 行为主体 行政权 简易便民原则 行政责任主体 行政主体资格
  • 简介:行政问责制就是一种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其功能在于防止和阻止行政人员“滥用或误用公共权力”。行政问责制在中国已经初步建立并运行,但依然存在问责主体单一、职责不清、问责程序不明确及公开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在未来制度建设与完善方面,要完善行政问责制,就要从严格职责划分、问责的主体多元化和规范问责程序及推行“阳光问责”制度这些方面作出努力。

  • 标签: 行政问责 问责主体 问责程序
  • 简介:在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各种纠纷也大量增加的宏观背景下;在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群体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案件的微观背景下,公安机关必须有效地承担起行政调解的职责,加大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 标签: 行政调解 和谐之道
  • 简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c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人们一般认为,法律活动的程序性是指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而行政活动程序性是被排斥在外的: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行政程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何?如何通过健全行政程序的途径来严格依法行政?本文试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 标签: 依法行政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行政程序 程序性 依法治国 治国方略
  • 简介:行政补偿范畴研究是研究行政补偿制度的逻辑起点。从国外的理论与实践来看,行政补偿的型态不一,差别较大。考虑到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实际及行政补偿一般理论,在构建我国行政补偿制度时,宜将行政补偿的型态确定为公益征收补偿、公用征用补偿、行政活动调整之损害补偿和行政行为附随效果之损害补偿。相应地,行政补偿可定义为"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依公平原则,对遣此损害的相对人给予合理补偿的行为"。

  • 标签: 行政补偿 财产权 合理补偿 相对人 公共利益 行政主体
  • 简介:现代行政法要求行政主体在相对人的参与下严格按行政程序做出意思表示,即要求行政行为程序化、行政程序制度化;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科学的行政程序制度是行政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建设中的行政程序法典应考虑包括以下行政程序制度:情报公开制度、告知制度、听证制度、职能分离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时效制度等。

  • 标签: 行政现代化 依法行政 行政程序制度
  • 简介:当公益诉讼的客体是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法行为时,所提起的公益诉讼类型则为行政公益诉讼.在当代中国,行政主体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所具有的职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其他权力形式所无法取代的.然而现实情况是,行政主体不仅没有切实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反而成为了公共利益的最大侵害者,行政公益诉讼的设立实有必要.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主观诉讼 混合诉讼 客观诉讼
  • 简介:一直以来对行政诉讼性质就存在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的争辩。从行政纠纷的多样性、行政诉讼发展规律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强调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来看,转变法院职能,从纠纷解决者转向权力监督者,行政诉讼客观化是今后行政诉讼发展的主要走向。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8项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行政垄断纳入受案范围,确立了反行政垄断诉讼类型。而反行政垄断诉讼背后蕴含的价值追求与具体的审理规则都显现出行政诉讼客观性的特质。由此可得出反行政垄断诉讼客观化的发展现状、瓶颈、契机,其实就是我国行政诉讼客观化发展状况的真实写照。

  • 标签: 行政垄断 客观诉讼 反行政垄断诉讼 禁令判决
  • 简介:公共行政作为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其变迁必将对行政法的研究产生实质而深远的影响。传统行政法以控制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为目标,主要关注行政的合法性构建、违法行政的治愈与监督以及对行政权的司法审查。然而,随着近年来非权力行政、预防行政、协作行政等公共行政实务新形态的不断壮大,传统行政法的回应力已捉襟见肘。转型时期需要一种面向公共行政实务、关注合法性与最佳性二维面向、关注行政全流域的新行政法,以弥补传统行政法的不足。

  • 标签: 公共行政变迁 传统行政法 新行政法 合法性 最佳性
  • 简介:行政争议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概念,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根本不同之处,如何界定与判定行政争议则是行政诉讼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在公私法二元分立理论背景之下指出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与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依据公法可以解决的争议,并以主体、公权力、权利义务等因素作为判断行政争议的标准.提出了从制度层面增加"行政争议"的概括性规定和设立权限争议的解决机制两点建议.

  • 标签: 行政争议 民事争议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主体
  • 简介:<正>引言我国大陆的行政法制建设与行政复议制度一、基本概念与特征的探讨(一)行政复议的含义(二)行政复议的特征二、行政复议的作用和意义(一)行政复议是较为便捷、经济、迅速的救济途径(二)行政复议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三)行政复议对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维护各种秩序起着重要作用(四)行政复议有利于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建立

  • 标签: 行政复议条例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 简介:行政诉讼法》总则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关于检察监督的规定仅有一条,即第64条。该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这一规定,行政诉讼中检察监督的范围非常狭窄,其涉及的监督对象仅仅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其监督方式仅仅包括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对监督手段则更没有具体规定。可见,《行政诉讼法》总则确定的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在该法具体条文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因此,修改《行政诉讼法》,增加关于检察监督的具体条文,进一步明确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就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而言,可以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监督 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