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州信诚人寿案件"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保险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保险公司先要求投保人交纳保费后订立保险合同,但投保人在缴纳保险费用后保险公司承诺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合同尚未成立便要求合同相对方去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不仅对传统合同双务性原理形成冲击,也引发了投保人的强烈不满,实务中纠纷不断。面对实践的需求,解决之道无非两种:或者允许保险公司提前收取保费,在我国建立"临时保险保障制度"——保险公司有权利提前收取保费同时在承诺前也有义务为投保人提供一份临时保险保障;或者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改变保险公司提前收取保费的商业习惯,回到传统"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双务合同履行方式。
简介:证人出庭作证已成为一项强制性义务,一旦违反将受到最高拘留十日的惩罚,这有利于改善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现状。但强制出庭作证存在例外,一旦证人有正当理由或者被告人是自己的近亲属将享有作证豁免权。归根结底,强制出庭只是一种手段,出庭作证才是目的。为打破证人出庭作证的各种顾虑,关键在于构建多层次有效的证人保护措施,才能由强制出庭转变为自愿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