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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西方国家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官一定的起诉裁量权。检察起诉裁量权的扩张是刑事政策影响的产物。积极的起诉裁量权过大,消极的不起诉裁量权匮乏是我国检察起诉裁量权的一种错位现象。我国检察起诉裁量权虽有扩张的必要,但基于目前的法制环境,时下的扩张空间有限,且必须辅之有效的防范权利滥用措施。应扩大不起诉裁量权和简易审判程序的适用,强化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

  • 标签: 检察起诉裁量权 起诉便宜主义 辩诉交易
  • 简介:由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既具备排除非法证据的客观条件,又不会受到检法关系等制度条件的制约,由其排除非法证据将有助于解决我国现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落实困难的问题。检察机关只有在审查证据时贯彻客观中立、无罪推定的原则,并借鉴直接言词原则的合理内核,才能对非法证据进行有效的认定,从而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对非法证据进行相应的处理。检察机关在处理非法证据时,要严格把握补正与排除的界限,注重比例性原则的适用,同时借助补充侦查的手段,对一些有挽救余地的非法证据进行补救,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追求。

  • 标签: 审查起诉 非法证据的认定 非法证据的排除
  • 简介: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少年犯罪案件。这些触犯刑律而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少年(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初犯、偶犯居多,犯罪史短,犯罪心理和犯罪方式尚处幼稚、不定型的阶段,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如果不顾这些少年人犯的身心特点,袭用对付成年人犯的方法来对付他们,往往会使他们内心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直接影响办

  • 标签: 审查起诉 少年犯罪 提起公诉 触犯刑律 刑事案件 犯罪方式
  • 简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内容,这一制度的设立是恢复性司法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从具体操作层面看,有必要对这一制度细化。如在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程序、适用中的补正问题、与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辨析、考验期内未成年人的矫正方式和撤销后程序设计等方面都应加以完善和明确。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 犯罪矫正
  • 简介:近年来,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以刑讯逼供等方式非法取证现象虽有明显改善,但实践中仍在很大范围内存在非法取证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深层次和多方面的。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是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其对于排除非法证据、保证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审查起诉 证据合法性 非法证据 瑕疵证据
  • 简介: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形式,属于审前程序处理。2012年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当增设或细化以下制度安排:一是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环节的启动权;二是增设决定说理制度;三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起诉决定救济权。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救济制度 刑诉规则
  • 简介:暂缓起诉的法理基础在于程序上体现了起诉便宜主义、实体上体现了刑罚经济思想.德国、日本、荷兰都对暂缓起诉制度有严格而完备的规定.在我国,针对某些检察院试行的暂缓起诉制度,有论者提出了质疑.但从我国现行起诉制度、司法资源来看,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暂缓起诉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标签: 暂缓起诉 起诉便宜主义 刑罚经济 法理基础 制度构建
  • 简介:域外预审程序(Preliminarvhearing)是指“刑事诉讼中由法官来审查对被告人的指控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从而决定是否应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程序”。该程序与我国的“侦查预审”相比,从主体和内容上差异极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其实,域外法官预审程序有点类似于我国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但两者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法国学者勒内·达维德曾经说过,比较法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并改进本国法。当前实行预审法官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法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希腊、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以及英国的苏格兰地区和我国的澳门地区等。

  • 标签: 预审法官制度 预审程序 审查起诉 域外 刑事诉讼 侦查预审
  • 简介:起诉听证与人民监督员制度中对拟不起诉的案件的监督都是不起诉决定的事中监督制约机制。基于诉讼效率的追求及平等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和巩固司法改革成果、降低改革成本的需要,有必要将两种机制加以整合,而整合的可能性则在于两种制度价值追求的一致性、功能定位的相容性和制度安排的可塑性。整合的目标是将两种制度在各自基础之上进行充分的改造,优化为一体化的不起诉事中监督制约机制。

  • 标签: 不起诉听证 人民监督员监督 一体化
  • 简介: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是一项完全不同于传统办案审查证据和适用法律的社会化的工作,也是一个多方主体参与互动的过程。检察机关作为处分主体,承担的三重职能之间存在角色冲突。监护人履行职责严重不足,司法社工更多担任了信息传递者和日常监管者的角色,观护单位参与的规范程度较低并与监督考察要求的严格性存在矛盾,社会主体参与面临多样性不足的困境。根据儿童参与原则,未成年人应是监督考察的主体。考察帮教小组在整体应对方面的合力尚未充分显现,主体之间存在信息分享不畅与缺乏合作的状况,各方主体还可能因为立场、理念等的不同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参与观察描述了各方主体定位与互动合作的真实图景,为思考发展方向提供了经验事实的基础。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监督考察 处分主体 参与主体 未成年人 参与观察
  • 简介:<正>[基本案情]刘父、刘子(成年人,二人系父子关系)因与他人的琐事纠纷,通过主动邀约和指使他人电话邀约等方式,组织、带领吴某、陈某(成年人)和14名未成年人(均已年满14周岁),共计18人,带着刀、钢管等工具对被害人黄某实施殴打,致黄某右侧头顶部长约5cm裂口,左侧腰背部长约5cm、4cm两裂口。经鉴定,黄某因锐器插入造成左肾7级伤残,达到重伤。一、本案的办理及问题的提出(一)本案的办理过程

  • 标签: 不起诉决定 左侧腰 相对不起诉 父子关系 年满 检察机关
  • 简介:探讨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的功能及设立这一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从而完善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辩护权得以实现,保障检察机关准确地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促使对刑事案件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决定,进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查起诉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审查起诉程序 听取辩护人意见 保障辩护权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但却未规定实践中业已存在的涉罪未成年人与涉罪成年人分案起诉程序,考虑到分案起诉程序对于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必要性以及实践已经具备实施可行性.本文拟结合此项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从实体标准、操作程序以及配套措施上提出一些完善措施。

  • 标签: 分案起诉 实体标准 操作程序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本条的理解和适用,各地存在较大差别。有的坚持依法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有的则认为重新办理多此一举,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刑事案件由侦查阶段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依法变更为逮捕等其他强制实施。主要理由如下:

  • 标签: 审查起诉阶段 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办理 手续 犯罪嫌疑人
  • 简介:<正>【裁判要旨】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公司公章遗失的情况下,其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公司发生法律效力。在公司对非法占有证照、印章的股东要求返还这个问题上,双方是平等的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义 诉讼行为 裁判要旨 营业执照 提起诉讼
  • 简介:《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是审查起诉工作的一项内容,不能忽略。然而,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司法实践却不尽人意,甚至有的承办人不进行这项程序就提起公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办案人员的观念问题以及缺乏相应的问责制度。在传统观念上,办案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是必不可少的,而与被害人会见则不是必须的。观念上的成因,必然有其根源。办案人之所以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执行到位,是因为害怕办错案、办假案。会见犯罪嫌疑人能够复核案件事实,

  • 标签: 审查起诉工作 被害人 价值观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办案人员
  • 简介:2005年3月,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明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江某于2002年4月间,采用虚报冒领手段贪污公款7000元。鉴于其贪污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较轻微,且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遂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2006年1月,检察机关在侦查该公司总经理丁某贪污案中,又发现江某与丁某于2002年1月,共同贪污公款15000元,遂决定对江某以涉嫌贪污罪与丁某一并立案侦查。

  • 标签: 相对不起诉 犯罪事实 追诉 行为 检察机关 副总经理
  • 简介:林某为某建筑公司务工时受伤致残,双方经劳动仲裁后.建筑公司须赔偿林某相关费用20万元。建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求法院判决其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筑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案件的判决形式,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判决驳回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因为其诉讼请求是要求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 事实劳动关系 建筑公司 赔偿责任
  • 简介: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除了侦查机关(部门)在侦查中主动撤销案件外,还存在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侦查机关(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公诉案件.或者犯罪事实非嫌疑人所为.或者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等情况时,建议侦查机关(部门)撤案的情况,甚至可以说运用颇广。

  • 标签: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 撤案 犯罪嫌疑人 侦查机关 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