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摘要:作业有效性包括学生独立完成之后进行的自我认真检查。但中段学生作业自我校对能力相对薄弱,其根源在于方法的缺失以及责任感淡化。因此,本课题着重研究适合小学语文中段学生年龄特点的自我作业校对能力,力求通过掌握方法,让学生轻松自我检查;养成良好习惯,让学生便于自我检查;保持兴趣,让学生乐于自我检查这三方面研究来达到学生学会作业的自我检查,提高学习的效率。
简介:摘要:本研究针对国有企业加强党建工作自查自纠进行了深入探讨。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国有企业加强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四个增强自查自纠效果的策略:制度创新、人员培训、企业文化塑造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其次,通过实证研究,对这些策略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结果显示,这些策略能有效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升党组织成员的满意度。研究结果为国有企业加强党建工作自查自纠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患者自查清单在肠息肉术前肠道准备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在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接受结直肠息肉摘除术的患者10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每组50例。对照组在肠道准备中进行常规护理,实验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采用患者自查清单全程协助患者进行术前肠道准备,比较两组患者肠道准备清洁程度、术前焦虑程度、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术前1 d睡眠质量。结果肠道清洁程度实验组Boston肠道准备量表(BBPS)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术前焦虑程度实验组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分、恶心、呕吐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术前1 d睡眠质量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患者自查清单在肠息肉术前肠道准备中的应用可有效提升肠道准备清洁率和降低患者术前焦虑程度,该方法值得在临床推广应用。
简介:拜读《律师世界》1997年第七期第46页刊登的《公安干警私自查房并侵吞财物的行为应定何罪》一文后,对丰学龙同志的观点不敢苟同。具体意见如下:一、本案不构成贪污罪首先,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实施的行为,因此行为人的贪污行为应该与执行公务相联系。但本案被告人林某的行为不属于执行公务行为。理由是:(-)被告人无执行公务的动机,否则它就不必等到晚12时许才去“工作”;(二)被告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执法,而是在下班后既未接受任务又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以警察的身份前往某宾馆查夜;(三)某次查夜行为发生在林某下班后的时间内;(四)被告人违反规定使用武器。其次,贪污罪侵害的对象为国家或集
简介:《律师世界》1997年第七期刊载了一则公安干警私自查房并侵吞财物的案例,此案的定罪引起了争鸣,该期卓学龙文认为应定为抢劫罪,该刊1998年第七期李小娜文认为应定敲诈勒索罪,我认为两文所持理由均不充足,现将我的看法陈述如下,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_本案定罪的关键在于林某的行为是否属职务行为。关于职务行为的判断标准,法律界有争议,主要有如下几说:时间说、身份说、授权说、合法说、目的说等。这些说法均有片面之处,有失偏颇。行为的属性必须根据主客观统一的原则来确定,笔者认为,职务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第一,具有职务身份,是构成职务行为的前提条件。一个非公安人员冒充公安人员作案,无论冒得多象,均不属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