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此处所称“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相似”.是指该标志作为整体同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如果该标志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但其与其他要素相结合。作为一个整体已不再与我国国家名称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宜认定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简介:(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