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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个结果
  • 简介:汉语的“N的V”难题,长期以来备受关注但却一直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忽略了“N的V”的语篇性,误将一个语篇问题当成是一个句法问题来研究。虽然也有学者很早就发现“N的V”的语篇回指功能,可惜没有抓住这一点深入地挖掘下去。其实,“回指”是解决“N的V”一切问题的关键。抓住了这一点,就能从“N的V”回指对象的事件性中推知“N的V”的事件性,进而得出V的事件性。在此基础上,可以很自然得到这样的结论:“N的V”中的V是一个动词,但与普通动词不同:此时的V是一个指代用法,指代的是“V事件”。有了这一结论,“向心结构”难题就不再是难题,由此衍生出的相关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 标签: 回指 事件性 “向心结构”难题
  • 简介:在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文书中,刑事技术鉴定文书占有很大的比重。所谓刑事技术鉴定,是指侦查机关的刑事技术人员对指纹、足迹、笔迹、弹痕、精斑、血迹等痕迹进行鉴别判断的活动。多年来,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对刑事技术鉴定文书的组成、格式都有一个大致统一的要求,而且在很多方面已经达成共识,但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形成规范,各部门、各地区自成一体,一直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近日,笔者到基层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实习,研读了多份刑事技术鉴定文书,发现基层制作的鉴定文书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下面笔者就其中存在的问题做一些粗浅的分析。

  • 标签: 刑事技术鉴定 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 制作 刑事技术人员 法律文书
  • 简介:本文以自由和粘着两种不同性质、构词能力高和低的词素为材料,以不同母语背景的留学生为被试,采用实验方式考察了词素性质和构词能力对外国留学生中文词素识别的影响.结果显示:不同性质、不同构词能力的词素在韩国学生的词素识别中表现出不同的作用,其心理词典中中文词素意识已基本形成,而欧美留学生的中文词素意识则处于待发展过程中.

  • 标签: 对外汉语教学 留学生 词素性质 构词能力 中文 词素识别
  • 简介:本文采用统一的标准测量了汉语21个和泰语18个辅音声母的音长,发现:(1)汉语辅音音长基本排序是:不送气塞音〈浊音〈不送气塞擦音〈送气塞音〈送气塞擦音〈擦音,其中的一些例外包括:zh、ch的音长小于其他部位的塞擦音;r的音长大于其他的浊辅音;h、f的音长小于其他擦音。泰语辅音的音长基本排序是:不送气塞音〈不送气塞擦音〈浊音〈送气塞音〈送气塞擦音〈擦音。(2)汉泰辅音音长的普遍特征有:送气音的音长大于不送气音,软腭塞音的音长大于双唇音和齿龈音,[f]、[h]的音长小于其他擦音。(3)汉泰的[p]、[t]、[k]、[l]、[t^h]、[p^b]、[f]和[s]音长相近,而[n]、[m]、[ta]、[k^h]和[t^h]音长有别。(4)泰语句、辅音的发音方法是塞擦音。

  • 标签: 辅音 音长 汉泰对比 塞擦音
  • 简介:汉语双宾句中的主语为定指致事,间宾为定指与/夺事,而直宾为无定指存事。双宾句中三个论元的语义蕴含(题元角色)与其语音形式(格位)、句法结构(语类性质)都有匹配关系:致事主语承载主格、与/夺事间宾承载与格,二者都只能为定指短语DP;而存事直宾承载部分格,只能为具有数量修饰语的QP。基于文献中对名词短语的论述以及母语者的语言直觉,这种匹配关系的建立有助于兑现自然语言优化简约的最简理念。

  • 标签: 最简方案 汉语双宾句 名词短语 题元角色 格位形式 语类性质
  • 简介:文章对现存八思巴字汉语应用文献进行了全面的整理研究,发现八思巴字的拼写形式与《蒙古字韵》十分吻合,从而认为《蒙古字韵》就是元代官方的译音标准,八思巴字汉语应用文献中与《蒙古字韵》不合的用例则反映了实际语音的演变。文章还结合史实进一步提出《蒙古字韵》的音系性质应是北方官话。

  • 标签: 八思巴字 《蒙古字韵》 译音标准 北方官话
  • 简介:定性警告构式“有X好VP(的)”由常量“有”、变量“X”“好VP”,以及可选项“的”构成,存在三个平行构式,且与“叫/让X好VP”“有什么好VP的”和紧缩复句“有X好VP”形近或形同。该构式的构件X只接纳人称代词,听说互动影响构式对代词的选择以及构式出现的频次。“有X好VP(的)”出现于非现实语境中,其构式义为否定性主观推断,语用上主要表示警告。构式“有X好VP(的)”源于“焉有……”“岂有……”“哪有……”类反问构式,是原有构式脱落掉反问标记,完成基本义的语境吸收和构式的意义演化,从而形成的新形式和意义配对。新构式单个构式成分的意义与整个构式意义之间的不匹配最终导致其发生构式化。

  • 标签: “有X好VP(的)” 否定性警告构式 构式化 重新分析
  • 简介:近几年参与在职语文教师培训,交谈中发现不,少语文教师对于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有何区别、进学校学语文与不进学校学语文有何区别,都不太清楚。前一个问题,反映了对语文课程性质认识的模糊,后一个问题,涉及对语文课程内容认识的模糊。教育部2011年12月28日印发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对语文课程性质与课程内容的表述,也都有待完善。认定语文课程的性质、建构语文课程的内容,直接关系到语文教材的编制和语文教学的实施。笔者以为,有必要正面回备室两个问题。

  • 标签: 语文课程性质 语文课程标准 语文教师培训 课程内容 义务教育 语文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