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指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在法制建设、队伍培养、机构建设、专业建设、质量提升、市场开发与拓展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对行业提出的新要求,服务于企业“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实现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大做强的目标,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简介:会协[20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管理、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相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会。二○○八年二月三日
简介:会协[2015]11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25号)要求,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组织实施并圆满完成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检查总体情况2014年,各级注协继续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机制,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帮扶力度,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稳步推进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同时,深入贯彻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要求,重视检查队伍组建和人员培训,切实履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