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90年代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出现了强劲势头,特别是发达地区的一体化进程更为迅速,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欧盟东扩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南扩。非洲国家也提出了在2028年建立非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目标,以实现非洲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和事实都表明,全球一半以上的贸易量都是在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的成员之间展开的,而国家间正常的对等互惠关系正在被排斥。亚洲已经普遍认识到未来亚洲的经济增长点来自本区域内部,亚洲各国间的互补性还有待进一步的开发。目前亚洲内部存在着在东盟、南亚经济合作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框架下层开的次区域合作和多个双边FTA体制,但是这种合作主要产生于临近的地域联系,各成员在要素禀赋和经济结构上大多趋同,因而也就限制了彼此在经济上的互补性。在更为广泛的亚洲层面上,各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将产生巨大的利益联系。因此,亚洲国家需要一个包涵更多国家和更多渠道的合作机制。在展望亚洲经济一体化发展远景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几个正在运行和酝酿中的FTA,以及各相关经济体和组织,着重对建立“亚洲经济共同体”的路径进行了研究。
简介:法律服务业是一项特殊的服务行业,具有深刻的主权性、政治性、社会性、专业性和区域性,所以世界各国无不以自主开放和对等开放为原则,审慎稳妥地开放自己的法律服务市场。通过综合考察和对比可以发现,近年来国内外围绕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准入和如何监管对外开放产生的争议和批评,实际上反映了一种话语权和知识上的霸权主义,因为中国在法律服务市场开放方面已经较为全面地实现了入世承诺。况且,外国律师业在华的布局多为一种经济理性选择和战略选择。在中国法律服务业尚不够完善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应坚持自主、对等的开放原则,稳步有序地推进法律服务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