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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1.引证应当依照所引用资料的客观情况,完整、准确地提供关于引证的各种信息,能够(1)辨别所引用的资料;(2)与其他资料相区别;(3)帮助读者查找其出处。

  • 标签: 注释 法学 引证
  • 简介:保证责任是保证制度的核心,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作多种划分。最重要且最常见的是成保证责任是否具有补充性而作的划分,即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之分。诉抗辩权的有无是区分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关键。因此,研究诉抗辩权,对于正确处理债权人、主债务人及保证人间的关系附关至钜。一诉抗辩权的界定及历史溯源充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诉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具有一时的抗辩性质。所谓“诉”,是指债权人应对主债务人起诉并执行,放在罗马法上称此为“后诉利益”。‘诉抗辩权产生于东罗马帝国的代帝一世时期。在此前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 主债务人 保证责任 强制执行 一般保证
  • 简介:锡五审判方式是陕甘宁边区司法的典范。边区特有的战时环境、乡土环境、边区社会转型和边区司法改革等因素共同作用促使了锡五审判方式的产生。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是联系群众、为了群众,其普适的价值是司法为民与司法公正。锡五审判方式为化解边区在战时的各种社会矛盾,稳定边区的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应该正确认识与评价锡五审判方式。继承锡五审判方式,是要继承其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实事求是的精神,而不是对其形式的简单继承。

  • 标签: 马锡五 审判方式 群众路线 实事求是
  • 简介:<正>设立保证的债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否越过主债务人而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是否享有诉抗辩权?这是设立保证的债权债务纠纷中必然遇到的问题.我国立法对此规定不甚明确,理论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大部分学者认为,保证人应一律对主债务的不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不存在先诉抗辩权的问题;有的学者则主张保证人有诉抗辩权,但未提及对诉抗辩权作何限制。笔者认为,我国立法应赋予保证人诉抗辩权,同时对诉抗辩权的行使作严格的限制。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 主债务人 债权人 连带责任 清偿能力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定权利。具体包括三种:一是保证人基于保证债务而享有的一般债务人的抗辩权;二是保证人基于被保证债务而享有的属于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三是保证人基于自己的独特的保证地位而享有的专属抗辩权,即诉抗辩权。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 主债务人 保证债务 《担保法》 人的财产
  • 简介:国际社会防卫协会第一任会长菲利普·格拉蒂卡(FilippoGramatica1901—1979)从本世纪四十年代起就在意大利发起了新社会防卫运动,这一运动对西方乃至整个世界刑法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他的《社会防卫原理》一书,对传统刑法学提出了全面反思,他在否定“犯罪”与“刑事责任”概念及彻底砸碎“刑罚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反社会性”概念为核心,以”反社会性的指标及其程度”为根据,以“社会防卫处分”体系为手段来医治(不叫处罚)反社会者(不叫犯罪者)的崭新学说。他反对刑罚报应主义,提出了不要只关注反社会(不叫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要重视个人的人格调查以及适用的处分(不叫刑罚)与这种人格(不叫人身危险性)相一致等有借鉴价值的观点。

  • 标签: 社会防卫 反社会性 人身危险性 保安处分 人格调查 刑法学
  • 简介:在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中,碳金融是一种正在实践中的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它能够从碳投融资、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银行贷款等多方面支持生态城市建设。而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的先行试又为生态城市碳金融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全国范围内的碳金融立法奠定了基础。鉴于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先行试所具备的可行性和良好的预期效果,应加快在生态城市试点区制定《碳金融促进条例》、建立生态城市碳银行、进行碳金融衍生产品制度的创新试验等,对生态城市的碳金融地方性立法作大胆尝试。

  • 标签: 生态城市 碳金融 地方性立法 先试先行
  • 简介:本文力图开拓罗马公法之一的罗马税法新领域,分析了罗马人承受的公共负担的类型,他们承担的直接税和间接税,以及罗马法中国税和地税的划分,得出罗马人的税负不重的结论。进而探讨罗马国库收入的税外来源,最后质疑了罗马人“螺丝钉论”。

  • 标签: 公役 直接税 间接税 战争税 进出口税
  • 简介:一百年前,美国宪法史名家、彼时刚晋升普林斯顿大学麦考密克讲座教授不久的爱德华·考文(EdwardS.Corwin)在《密歇根法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伯里诉麦迪逊案与司法审查原则》(下简称《伯里案与司法审查》)。④这篇论文在英美学界注重考据、写作战线往往拉得过长以至一文成书之风甚浓的学术氛围下,算不得大论文。论文讨论的议题也只有一个,非常集中,即违宪审查的法律基础。考文发表此文时,正值其学术上升期。“司法审查之确立及基础”这一问题,对这位宪法及政治学家来说,是他观察、理解并阐释其对美国宪法和宪制认识的必须迈过的一级台阶,同时,也是他早期宪法研究着力甚深的关键性问题。

  • 标签: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司法审查原则 爱德华 美国宪法 解读 普林斯顿大学
  • 简介: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刑后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大量存在,对其处理是否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刑事和民事交织的案件必须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二是有人认为先审民事部分并不会影响对刑事犯罪追究;三是法院在收取了诉讼费后,如果将案件移送给侦查机关,诉讼费也将退给当事人,一旦经侦查、审判,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案件又将进入民事审理程序,增加了讼累;四是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与懂事纠纷的联系和区别在认识上混淆不清,意见不统一;五是移送机制不健全。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 标签: 司法实践 '先刑后民'原则 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 '刑事优先'原则
  • 简介:“天命初知又如何?未成一事枉蹉跎!曾经负笈朝宫阙,终究遮颜着笠蓑。诸子为邻方进酒,百家立说宜高歌。无聊坐望珠江远,壶里春秋去浊波。”此诗是作武先生于庚寅年秋于岭南康乐园作,摘自先生在《法律史思辨录》一书中的自序。

  • 标签: 法律史 思辨 变迁
  • 简介:中国(上海)自贸区采取的有关国内企业设立登记、外商投资管理、境外投资监管、税收减免、自贸区管委会的设立等诸项改革措施与现行法的规定不符,是对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废止或修改。地方区域性改革作为改革的实验区,是在相关法律未予修改的情形下展开的,也只能在相关法律修改前展开。这种情形下,区域性改革如何依法推进便成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上个世纪曾经热烈讨论的“良性违宪/法”问题并未在理论上彻底消解当下所面对的困境。权衡维护法治与推进改革两方面的需要.地方先行试的改革可以走一条概括授权“变法”的路径。

  • 标签: 上海市自贸区 “良性违宪/法” 概括性授权变法
  • 简介:被告人马某系某市运输公司司机,1987年1月8日和13日,在为某市油脂总厂运输黄豆时,利用车上无押运人员及验收上的空子,中途先后三次将车开至事前联系好的销赃地点,从汽车上卸下黄豆四十包,计3360公斤,价值3696元,卖给个体豆腐店,获赃款3530元。在对被告人马某的定罪问题上,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应定盗窃罪,理由是:1.从某的主观上看,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明知黄豆是公共财产,却借运输之机'捞一把',侵吞国家财产,符合盗窃罪的主观要件。2.从某的作案手段上看属秘密窃取。某利用运输车上无押运人员和接受单位工作环节上的漏洞,将

  • 标签: 押运人员 主观要件 作案手段 非国家工作人员 公共财物 公共财产
  • 简介:美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具有违宪审查权,但司法机关拥有违宪审查权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法律基础。马歇尔通过“伯里诉麦迪逊案”这一千载难逢的绝妙的案件,开创了司法机关拥有违宪审查权的先例。

  • 标签: 违宪审查 司法审查 宪法解释权 司法机关
  • 简介:应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的邀请,联邦德国总统访华代表团成员之一,联邦宪法法院前任副院长伦霍尔茨·恩斯特·戈特佛里德(Mahrenholz,ErnstGottfrled)教授于9月12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了题为《联邦宪法法院——保证所有国家机

  • 标签: 德国 联邦宪法法院 马伦霍尔茨 院长 文化交流 法律研究
  • 简介:<正>1995年11月,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新生婴儿在医生洗澡后错抱的事件。3个月后案发,新生儿的父母亲怒上法院,要求确认血亲关系,找回亲生子。由于该事件产生的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很大,从案发到诉讼,两审法院,历时两年多。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了采访、报道。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进行了跟踪采访,并连续播出,社会上反响强烈。错婴事件的最直接受害者之一佟晓红、宋英夫妇在两

  • 标签: 血亲关系 徐州市 第三人 精神损害 代理词 当事人
  • 简介:刘军,咸阳市人大代表.1999年被选为兴平市西吴街办村村委会副主任,2002年至今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十几年来,刘军同志率领村两委会一班人,大胆创新、内引外联、一步一个脚印,把村建成一个团结和谐、经济发展、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他的成绩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街办党工委领导的好评与肯定.村纪念堂的建成,不但解决了将来整村拆迁、本村村民的迁坟难题,还为新兴纺织工业园将来征地、迁坟做好了实质性的后盾.修建纪念堂是推进农村目前殡葬改革的具体实践,不仅能有效满足骨灰集中存放和祭奠的需求,还将对人们树立低碳环保、绿色殡葬的理念起到促进作用.

  • 标签: 主任刘军 人大代表兴平市 兴平市西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