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基层政府功能的“双轨化”促使其产生个体化扶贫与集体经营扶贫的行动偏好。个体化偏好强调短期内增加个体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以完成政策目标。集体经营偏好强调通过乡村自组织发展、集体产业化发展、公共生活重建来提升乡村可持续内生发展能力,并以集体经营利润来增加弱势群体福利,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相比而言,后者更切合国家推进精准扶贫的战略目标。基层政府个体化扶贫偏好既是压力型体制下基层政府的理性选择,也是源于低组织化的乡村社会无力承接政府扶贫资源。基层政府个体化的扶贫偏好不仅会造成公共性的流失,使扶贫政策产生负外部性,也容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短期化、形式化等问题。未来推进精准扶贫当延续集体经营的发展思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与协调下依托产业化发展和组织化水平提升,增强乡村社会的内生发展能力。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