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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完全可以对故意传播艾滋的行为予以定罪处罚,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毒携带者故意传播艾滋病毒的行为应如何定罪,把故意传播艾滋的行为定为故意传播性病罪

  • 标签: 传播艾滋病 应定罪 故意传播
  • 简介:乳腺在这里速康──记西安精英中医医院乳腺专科李大夫乳腺增生、纤维瘤是中青年妇女的一种常见、多发病,且易癌变。乳房肿块和疼痛为乳腺的主要临床特征,并且伴有情绪郁闷,心烦易怒,月经不调等症状。乳房疼痛常为胀痛、刺痛,大多数患者疼痛出现在月经来潮前...

  • 标签: 乳腺病 中医医院 乳房肿块 乳腺增生 精英 男性乳房发育症
  • 简介:艾滋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死亡率极高的传染病。在我国,艾滋在局部地区及特定人群中处于高流行态势,由重点区域向其他区域蔓延,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正是借助“桥梁人群”这一媒介或载体来实现。对策:1.加强预防宣传教育;2.干预“桥梁人群”的行为;3.矫治“桥梁人群”的态度.

  • 标签: 艾滋病 “桥梁人群” 管理现状 降低危害
  • 简介:云南是中国境内较早发现艾滋的地区之一,近年来艾滋的流行速度加快.原因:1.防治工作认识不足;2.采供血传播艾滋病毒的途径尚未完全阻断;3.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等.对策:1.提高认识;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3.加快相关立法进程;4.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5.加强科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 标签: 云南 艾滋病 流行病 防治 传播途径 宣传教育工作
  • 简介:<正>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要对直播庭审说三道四了。目前全国已有40多家地方电视台开办了直播庭审节目,范围不可谓不广。而中央电视台1998年7月11日直播“1998中国电影第一大案”,更是给予这一做法一次重量级的肯定。各类媒体对此亦是好评如潮。诚然,直播庭审既是一次极佳的普法教育活动,也是一种极好的法制宣传方式,其

  • 标签: 直播庭审 庭审直播 审判方式改革 司法公正 法制宣传 次重量级
  • 简介:参加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后,我有许多感触:王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5年我省建设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各项统计数据非常令人信服,使我们对未来5年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 标签: 百姓 政府工作报告 实事求是 统计数据 人大 省长
  • 简介:故意将艾滋、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传播给他人,特别是我国法律在追究对故意传播艾滋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没有规定,  (四)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

  • 标签: 传播罪 增设艾滋病 罪建议
  • 简介:2003年8月,一条新闻在南京迅速流传:年轻的白血病患者张奇为了实现做母亲的愿望,决定冒着生命危险生下肚中的孩子。当女婴呱呱坠地时,一个伟大母亲的形象很快感动了南京的人们。而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就在这个时候,女婴的父亲却抱着婴儿消失得无踪无影。

  • 标签: 张奇 法律援助 婚姻家庭生活 南京市
  • 简介:本文分析了世纪瘟疫艾滋的症状、三种传播途径、对人类危害、在我国流行的情况后,提出了扼制艾滋蔓延的防治对策。

  • 标签: 艾滋病 对策 防治
  • 简介:保障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合法权利,使其得到应有的治疗,并规定他们应承担的避免将艾滋病毒传染给他人,包括亲人的义务.政府必须加快制定HIV感染者病人的行政和刑事管理法规,对"传播艾滋罪"作出规定.

  • 标签: 艾滋病 刑事立法 故意传播 合法权利 病毒感染 管理法规
  • 简介:目的:探讨无精神司法鉴定案例的特点.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57例符合入组标准的案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无精神作案的动机和目的,作案方式,案后自我保护能力,"精神症状"及提出鉴定的理由均具有一定的特点.结论:多因素综合分析有助于无精神病案例的司法鉴定.

  • 标签: 无精神病 司法鉴定 定案 作案方式 案例资料 理由
  • 简介:桔,为芸香科植物福桔或朱桔等多种桔类的成熟果实。中医认为,桔性味甘、酸、凉,入肺、胃经,有理气和中,生津止渴,化痰止咳之效,适用于脾胃气滞,胸腹满闷,呃逆食少,干渴,或消渴及咳嗽痰多等症。营养分析表明,本品含丰富的葡萄糖、果糖、苹果酸、柠檬酸及黄桐甙(如橙皮甙)、挥发油、肌醇、维生素B等。挥发油对消化道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 标签: 挥发油 心脑血管病 生津止渴 痰多 腹满 化痰止咳
  • 简介:人到中年,难免有些毛病,其实,大部分的疾病都有一些告警信号,依据这些信号对照自己的身体状况,会对早期发现身体的疾病有一定的益处。

  • 标签: 疾病 早期发现 中年人 常见病 对照 益处
  • 简介:韩国总理韩明淑2006年10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艾滋预防法修正案》。该修正案严格禁止企业歧视患艾滋的职工及侵犯其正当权益:雇主不得以职工身患艾滋为由,使其遭受损失或对其实行歧视性待遇;雇主不得以健康为理由解雇患艾滋的职工;患艾滋的职工健康出现问题时,在病假等待遇方面应与患其他疾病的职工一视同仁。如有违反该法,雇主将被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1美元约合950韩元)以下罚款。而在此之前因无法可依,即使雇主在雇用、晋职和职业教育等方面对患艾滋的职工实施了不公平待遇,受害者也无法有效维权。

  • 标签: 艾滋病预防 修正案 韩国 歧视性待遇 职工健康 正当权益
  • 简介:自从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已逐步制订了一系列有关艾滋预防和控制的法律、法规、规章,初步形成了一套艾滋控制的法律制度,但由于大多数法规制订于八十年代,其内容主要是艾滋预防和监测,不能适应我国艾滋病人和感染者不断增加的现状,因此有必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一部统一的艾滋控制法,立法时应对艾滋病人的强制筛查、外国艾滋病人的入境,中国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 标签: 艾滋病病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预防 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卫生行政部门
  • 简介:我国自1985年在杭州发现首例HIV感染者以来,至今已进入(AIDS)大面积加速流行时期,涉"艾"治安问题大量增加,给治安管理部门带来诸多新的问题.正确认识治安管理部门在AIDS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风险性,未雨绸缪,不失时机地在警力上、物质上、心理上、立法上做好准备已成当务之急.

  • 标签: 治安管理 警力 治安问题 长期性 艰巨性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