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对2012年度周原遗址姚西居址H3、H4中出土的鹿角原料、鹿角铁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和使用痕迹仔细观察、实验操作,并结合动物骨骼鉴定、测量,着重分析了周原姚西居址鹿角镞的制作工艺,包括选料取材、原料加工、制坯成形等阶段的加工技术方法、流程以及加工工具等,初步总结了鹿角镞制作工艺的三大工序,原料加工的三个步骤,半成品加工至成品的七个步骤。通过从动物骨骼角度和灰坑堆积状况两方面的论证,初步认为H3、H4尚不具备专业生产鹿角镞作坊的条件,可能为一般的废弃堆积坑。而且,这批极具关联性的、能够反映鹿角镞制作整个流程的角料遗存,因数量太少,尚不具备一定规模,缺乏专门化生产的条件。因而,仅能代表周原姚西居址H3、H4中存在着制作鹿角镞的活动,且该活动更有可能是家庭式自给自足,而非专门提供给整个聚落或流向聚落外部的鹿角镞生产活动。
简介:1958年,山东滕县城东桑村公社西户口—座东汉墓葬中出土了一批画像石,其中229号画像石在六博图中有题刻,标注对弈者的身份,颇为特别。对弈人物左侧题刻的第二字旧多误释,或释“良开(卯)丞”,或释“良成丞”,皆与字形不合。此字其实是刻划得有些走形的“邪”字,所谓“良开丞”、“良成丞”当改释为“良邪丞”。“良邪丞”即“琅邪丞”,系指东汉琅邪国琅邪县的某位县丞。右侧题刻“武阳尉”中的“武阳”,旧认为是东海郡武阳侯国,但画像石所在墓葬年代为东汉延光元年(122年),此时武阳侯国早已除国且并入郯县,几乎不存在书于画像石上的可能。此“武阳”其实是指与琅邪国接壤的泰山郡南武阳县。南武阳县一度曾划归琅邪国,如果画像石所绘“武阳尉”与“琅邪丞”的对弈是真实事件,则最可能发生于南武阳、琅邪两县同属琅邪国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