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自1980年9月10日,在第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由此而生,其从最初的年收入16万元的小税种成为今天我国四大主体税种之一。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税收是政府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有力手段,对收入分配中存在突出问题,国家需运用包括税收在内的经济手段在二次分配环节进行调节,而在税收杠杆中,个人所得税起到了最主要的作用。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宗旨,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高收入者多纳税,中低收入者少纳或者不纳税。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长期以来又缺少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而个人所得税在实行过程中渐渐暴露出许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初衷,因此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不同问题,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完善,建立一套更富有科学性、合理性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简介:此单元的演讲嘉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曾武宗,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孔祥俊,商务部条法司知识产权法律处处长陈福利,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秘书长王毅。他们分别从政策层面、知识产权海外经营、司法实践及评估服务多角度发表演讲,介绍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资产评估方面宝贵的经验及成果,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曾武宗副司长在题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的演讲中,介绍了目前知识产权划分的类型,从版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未披露的信息八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国内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
简介:此单元的演讲嘉宾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曾武宗,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孔祥俊,商务部条法司知识产权法律处处长陈福利,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秘书长王毅。他们分别从政策层面、知识产权海外经营、司法实践及评估服务多角度发表演讲,介绍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资产评估方面宝贵的经验及成果,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孔祥俊副庭长在题为“知识产权侵权与损害赔偿”的演讲中,介绍了目前在知识产权侵权与损害赔偿中遵循的一些原则、发展的趋势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支持。陈福利处长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经营”的演讲中,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简要介绍了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并希望得到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支持,最后他还介绍了目前国家在稳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的建设情况。王毅秘书长在题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研究”演讲中,从评估的角度对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介绍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的异同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对损失赔偿计量标准作了初步探讨。他认为,评估师要成为一名损害赔偿评估专家,不仅需要扎实的企业价值评估功底和理论修养,同时还需通晓经济、统计、市场营销、财务会计及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