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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结果
  • 简介:制造因生产出品质上有缺陷的食品、药品,造成消费者伤亡事故,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三种:其中因对原料等其他分工者监督不严而过失生产伪劣食品、药品或者因对消费者保护不周而使得消费者不正当使用食品、药品,进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分别涉及到制造对其他分工者的监督义务、制造对消费者的保护义务,在制造刑事责任认定的问题上更为复杂,也是理论上应当关注的焦点。制造和原料等其他分工者的关系中,制造对原料等生产链条中的分工者存在着监督义务,但是该监督义务可以透过刑法上信赖原则的介入而减轻。而在制造和消费者的交往关系中,制造负有严密保护消费者安全的注意义务,无适用刑法上信赖原则而减轻制造注意义务的空间。

  • 标签: 食品 药品事故 监督义务 信赖原则
  •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导读(续)山丰1.关于立案,新刑事诉讼法所作的修改是:第一,增加关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必须立案的规定。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增加关于审判机关必须受理案...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现行刑事诉讼法 检察院 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修改 被害人
  • 简介:关于洗钱罪侵害的客体到底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还是正常的司法活动在我国长期争论不休。侵害金融管理秩序说背后反映的是刑法对国家金融安全法益保护的利益诉求,但其错误之处在于未区分社会整体洗钱行为与个体冼钱行为危害之间的区别,将整体的危害性作为个体洗钱行为的入罪理由,导致刑法评价对象的错误。就侵害法益的评价标准而言,两种争论反映的是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之间的争议,但由于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危害的轻微性和不确定性,即使从行为无价值的视角也无法得出个体洗钱行为对金融安全的危害值得刑法介入的合理结论,洗钱犯罪侵害并值得刑法予以保护的法益只能是国家司法权。

  • 标签: 洗钱 法益 客体 金融安全
  • 简介:本文以H省人民检察院2007—2012年死刑审案件的法律监督实践为基础,结合其他一些地方的情况,剖析了当前检察机关对死刑审案件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死刑审案件法律监督的对策建议。

  • 标签: 死刑 二审 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