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游记》中的“得”字句,使用极其频繁,格式也较为多样,是一种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它的研究无论对汉语史还是对近代汉语而言都有一定的意义和作用。本文旨在描写《西游记》中由助词“得”字构成的句子的多样模式,并与现代汉语略作比较,不涉及“得”的历史衍变问题。这种句子中的“得”字结构在现代汉语中已经不用,或虽还使用,但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情况与现代汉语完全相同的不予讨论。《西游记》中的这种“得”字句虽然格式多样,但就其作用看,可以分为肯定和否定的两大类,为叙述方便起见,本文分别称之为“V得”系和“V不得”系,文中我们用“V”代表动词,“O”代表宾语,“C”代表由
简介:汉语“把”字句受语义和谐律和结构和谐律共同管制。语义和谐律由陆俭明(2010a)提出,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涉及的诸方面意义都要求彼此之间处于一种和谐状态。本文将“把”字句分为处置型、致使型和意外型三类,这三类“把”字句的构式义、动词义、“把”的宾语义、事件结果义以及语境义等在语义和谐律的管制下相互作用。受语义和谐律的启发,提出结构和谐律的观点,认为任何语言的任何句子都要追求结构的平衡与和谐。假设动词后存在一个“结构槽”,一部分“把”字句的成因是由于句子的深层结构既有宾语又有处所补语,而一个动词结构槽无法同时容纳宾语和处所补语,因此将宾语向前移位,从而达到结构和谐的效果。
简介:摘要“把”字句是语言中的一种常用句型,人们通常通过这种句式把受事作为突出的对象。所以,“把”字句是一种很有特点的句型。作为方言之一的陕西方言,“把”字句的使用频率更高、更具有特色。让人难以把握和理解。本文以陕西关中地区更具有特色。随着方言作品的活跃,陕西方言却让初次接触的人感到一头雾水,让人难以把握和理解。本文以陕西关中地区的“把”字句为例,通过与普通话语法比较、有别于普通话用法的方言“把”字句用法及“把+N+一+V”固定结构的三个方面来简要分析,立图对关中方言的“把”字句有一些了解。同时,也期望能举自己的能力为初接触陕西关中方言的人剔除一粒垫脚的沙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