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宗教是一种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宗教自产生以来的几千年,它同各民族的经济、政治、科学、教育、文化、艺术、理论、心理以至风尚习俗交织在一起,对社会历中的发展以巨大和深远的影响,因此,它成为多种学科研究的对象,甚至它已发展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宗教学.哲学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的角度研究宗教的产生、发展以及宗教的本质、作用、消亡的条件等等;政治学以宗教是政治舞台的一个重要角色,研究宗教在政治斗争中的作用,宗教问题与政治斗争的关系,与国家、民族问题的关系;社会学侧重研究宗教在人类文明史的进程中,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其社会功能等等;科学社会主义则主要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条件的角度,研究无产阶级争取解放斗争
简介:<正>少数民族的宗教权,包括民族宗教信仰权、宗教生活权。指多民族国家或国际社会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公法形式,允许和保障各少数民族享有信仰自己所崇信的宗教教义,教旨、教派以及供奉自己所笃信膜拜的教主、教神的自由权利;同时享有参加和实行各种宗教仪式活动的自由权利。这里,所谓少数民族,一般指多民族国家中相对主体民族人数较少的民族;在国际社会或多种族、种群或尚存殖民领土、非自治领土或托管领土国家中,除上述涵义外,“少数民族”还兼含在一定法域中居于“从属”地位的特定的人们共同体或特定民族(种族、种群)综合体。例如海湾地区居于被统治地位的库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