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竞争中面对着诸多挑战,其中包括薪酬制度的改革。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限制,国有企业在薪酬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收入分配不公、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推进绩效考核机制、开展岗位价值评估等。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希望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薪酬改革的顺利进行,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简介:审计机关查处商业贿赂,必须首先明确商业贿赂的法律界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个法律问题,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个法律术语。我国的1979年刑法、1997年修订后的现行刑法和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未直接使用“商业贿赂”这个术语。刑法等法律规定包含了商业贿赂行为。我国现行刑法共规定了8种贿赂犯罪,按照犯罪主体不同,包括贿赂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的6种贿赂犯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规定在第8章贪污贿赂罪中,由检察机关管辖;贿赂主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单位的2种贿赂犯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规定在第3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3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中,由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