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退休返聘现象成为劳动领域新的发展趋势。退休返聘人员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大大降低,又为用人单位带来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所以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但是,退休返聘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相关法律对其用工关系、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并没有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对处理因退休返聘引起的纠纷没有统一的适用标准,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同时,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也使得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尤其是在工伤保险领域。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通常不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使得退休返聘人员得不到工伤保险制度的保护。在本文中,笔者对退休返聘现象做了具体的分析,并研究了退休返聘人员在适用工伤保险制度方面存在的困境、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界定,以及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适用工伤保险制度。
简介:冤案,是将无辜者认定为罪犯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冤案责任追究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责任机制问题,而应当以侦查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为背号和依托,在权力运行规则不完善或不细致的情况下强调对侦查人员冤案责任追究并不能达成侦查行为规范化、预防冤案发生的效果。冤案责任追究的核心条件是侦查人员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且实施的侦查行为与造成的危害之间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联系。由于侦查活动的特殊性,认定侦查人员存在故意或过失、该行为与冤案的形成具有法律上的因果联系往往很困难。构建冤案责任追究制度时应当区分冤案的纠正责任和存在过错时的消极责任,并重点强调冤案责任主要是冤案的纠正责任,同时,在规则设置上注意配套性和体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