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引言1985年末发生两起近海钻探船用大型电动机的爆炸事件,致使能源部发布了安全警告。因这两起事件而发现了大型组合结构电动机内部爆炸的证据。据报导,在其他组合结构电动机外壳的接缝处曾观察到电火花。这些电动机均是无火花型(N型)结构。由此可以推断,爆炸可能是电动机内部可燃性气体空气混合物因环流在电动机外壳的接缝处产生的电火花点燃而造成的。安全警告是对那些有明显危险的近海船舶操作人员提出的,以便对可能有危险的电机类型,大小作一鉴别,并提出一些适当的补救措施来减少爆炸的可能性。应承认,不知道其他这类事件是否曾发生过,但没有一个有关防爆安全的标准规定了防止电气设备外壳内环流产生电火花的措施。
简介:关于用户电气设备运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则中《爆炸危险区域用电气设备》3.2章发表几乎已经三年,在这期间,收到了不少企业专家们的来信,提出了一些必要的改编和增补要求。由于涉及《用户电气设备运行规程》的制定,此规程会改变用户电气设备运行中的技术操作规程,前苏联国家动力监督机构会同前全苏防爆及矿用电气设备科学研究院决定重新编纂《爆炸危险区域用电气设备》中的3.4章,其中涉及与用户电气设备运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则”同名的3.2章基本上保留了原有的内容。同时对一系列要求的编纂有所变动,并且增进了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