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老税同志:您好!我在1998年9月29日的《陕西日报》第七版上看到了一篇题为“一个‘改’字安民心”的文章,文章说:今年以来,湖南邵阳县将农民应上缴款项和教育附加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做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我国目前开征的和下放给地方的税种中也无此税种,请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祝:工作顺利!宁强县地税局巴山税务所魏占宾魏占宾
简介:从"三大件"现象谈起从90年代起,人们习惯以拥有"三大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状况的标志,"三大件"成为寻常百姓追逐的生活用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被称之为老"三大件",是短缺经济时代的"宠儿"。那时谁能得到一张购买"三大件"的票子,会使左邻右舍羡慕不已;生产经营名牌"三大件"的企业,生意红红火火,令其他各行各业"眼红";财税部门把支持生产"三大件"企业的发展,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新闻报道也用"聚宝盆"、"摇钱树"等字眼来形容生产"三大件"的企业和行业。用经济学的话来说,"三大件"属于当时的"消费热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三大件"的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老"三大件"让位于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