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我们在严峻国际形势下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我们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近,党中央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研究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根据中央的部署,结合实际,继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全局的观念,正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以推进理论创新为主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群众关心、中央关注、当前最急需解决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有重点地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更好地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简介:本文通过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相关概念的辨析,通过探讨这一提法的本意,引用者的目的以及受束的理解,笔者将“法律效果”界定为法律本身对法律行为合法性的评判,将“社会效果”界定为社会各阶层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对法律及其实施的合理性评判,认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载体不应该只是法院的司法行为,而包括普遍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整个社会走向真正法治,趋向和谐的漫长过程,不是某一个机构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因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乃至每个公民的共同任务。法院将其作为自身独自完成的目标是其角色定位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