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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前,有限公司除名问题并不突出,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长,原本封闭的纠纷解决机制,可能逐渐需要更多的外部法律解决方式的介入。股东除名机制作为公司股东纠纷的解决方式之一,其适用需因存在重大事由,并在用尽其他可能方式仍不能解决时,唯有以除名为最后手段使其离开公司。在避免公司被司法解散,并顾及社团团体分合本质以及股东相互间、公司和债权人等权益保障的基础上,股东除名机制是公司外部法律机制介入的妥善处理模式。我国目前公司法没有关于股东除名问题的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涉及股东除名争议的解决没有直接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有限公司股东除名机制进行系统研究,在比较德国法有关股东除名制度的基础上,分析我国股东除名机制的基本问题并阐述我国股东除名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为相关司法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 标签: 股东除名 除名重大事由 股东除名决议
  • 简介:<正>目次一、股东除名是我国公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二、股东除名的法律特性三、股东除名的理论依据四、股东除名制度的设计股东除名制度在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中不是什么新鲜事,设立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同公司形态的公司法,对股东除名问题都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能够除名,国内外争议颇多。笔者认为,我国

  • 标签: 无限责任 出资义务 公司形态 解散公司 债权人利益 股权转让协议
  • 简介:本文根据作者在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所做的报告整理而成。全文共分4个部分,分别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透过法人的直索、自有资金的补充责任及危及存在之风险。通过对不同类型的资本不足的分析,作者提出了实质上的资本不足应作为危及存在之风险之一种。作者最后指出:与危及存在之干涉一样,如果为实质意义上的资本不足情形下(的当事人)提供一个独立于(公司)法律形式的责任方式,对于欧洲法范围内公司的迁徙自由权而言也是更为合适的。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责任
  • 简介: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问题,法律更倾向于公司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在个案中往往因公司多数决制度造成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压制问题。虽然法律为小股东设定了股份收买请求权及公司解散制度等救济途径,但此类规定更加侧重在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完整性的基础上再对小股东权益进行救济,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大股东压制行为是滥用权力且破坏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根基,该种行为应由法律规制,而不能仅仅拘泥于"资本多数决"、"股权平等"等原则而对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视而不见,法律应持积极态度介入,强化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股东间实质的平等和自由。

  • 标签: 股东压制 股东诚信义务 股份收买请求权 公司解散制度
  • 简介:一.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之必要性研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退出机制1、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和资合性我国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一定的资合性,又具有一定的人合性,它是一种介于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之间的一种企业形态。资合性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资产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意思表示机关.并遵循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本身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利益要求,股东不能任意干涉公司经营活动。人合性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股东信誉为基础,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其存续也都是以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尊重各个股东的意志,而不是完全按照资本多数决原则安排公司事务。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公司法更强调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而对公司的人合性却缺乏足够的认识。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 制度研究 资本多数决原则 公司法理论 退出机制
  • 简介:公司法解释三》对违法犯罪所得出资取得的股权直接采取公权力强制除权的规定,违背了公司法的立法价值追求,单一化了股权的性质,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出于对私权的保护,应对该规则进一步加以解释与说明,在股东被强制除权前,寻求其退缴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后保留股权的机制,以合理衡平各方利益.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权 公权力限制
  • 简介:近年来,因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公司股东不符引发的纠纷在法院受理的公司类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此类纠纷呈多样性,有的是名义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有的是实际出资人主张股东权利,此类纠纷的处理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但最终都会归结到股东资格的正确确认上。由于公司法对此类纠纷的处理未予规定,致使审判实践中对此类纠纷的处理存有争议,本文结合审判实践,就问题的处理加以探讨。

  • 标签: 纠纷处理 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 资格认定 股东资格 审判实践
  • 简介: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因此,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存在缺陷与弊端,势必影响公司健康发展,法律对这些情况应另有所规定。

  • 标签: 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转让 《公司法》 立法完善
  • 简介:两人公司中,股东出让其在公司的股权之后,又向公司主张利润分配权,而对公司利润的分配问题拥有决定权的公司权力机关是股东会。在公司只剩一名股东而该股东无正当理由拒不召开股东会,从而使得利润分配问题无法经股东会解决,这种情形便称之为公司僵局状态。公司僵局状态下的弱势股东权益保护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鉴于此类纠纷大量存在,本案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公司僵局状态下已出让股权的股东的利润配权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 标签: 公司僵局 状态 权利保护 有限公司 弱势 纠纷案
  • 简介:<正>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以有限责任为其制度设计的基点之一,即以股东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为原则。然而,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至今日,各种形式的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现象大量存在。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是否依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抑或是否会影响到股东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如何平衡股东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本文拟对此做一粗浅分析。

  • 标签: 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 债务承担 出资义务 公司制度 法人人格
  • 简介:现行《公司法》上的股东名册制度,因为制度设计缺陷,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仍是公司实务纠纷的难点。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在现行制度尚不健全的背景下,仓促引入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更激化了现行法规定上的矛盾。本文试图以股东资格取得之基础关系为理论建构的起点,区分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在公司运行程式与股东资格争议情形下的不同意义,厘清股东名册制度在《公司法》第32条第2款的规范意旨,进而在股权善意取得视角下,就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关系,主张改造现行的股东名册制度,赋予其“股东资格证明功能”,并探讨其可能的“权利外观功能”。

  • 标签: 股东名册 公司运行程式 股东资格争议 股东资格证明
  • 简介:【裁判摘要】一、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公司作为行为主体实施法律行为的过程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内部的意思形成阶段.通常表现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二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阶段,通常表现为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和维护交易安全的考虑,在公司内部意思形成过程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只要对外的表示行为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公司就应受其表示行为的制约.

  • 标签: 股东会决议 公司 绵阳市 纠纷案 高新区 有限
  • 简介:原告:江苏省无锡诺贝电脑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西直街7号。法定代表人:刘瑞武,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蔡晓明、林志明,江苏省无锡梁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ADI有限公司(ADVANCEDDIGITALINTERNATIONALLIMITED)。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红勘民乐街。法定代表人:简裕祥,该公司经理。被告:隆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LUNGYUENINTERNATI0NAL(HONGKONG)LIM-

  • 标签: 华电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案 有限公司华电
  • 简介:A公司是国内某公司与国外某公司于1994年7月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根据合作合同约定,国内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国外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折合美元出资),经珠海某会计师事务所于1995年验资报告确认至1995年4月A公司实收注册资本200万元。工商局向A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虽然公司设立的形式要件显示国外公司为A公司股东,但该国外公司一直未实际出资。

  • 标签: 公司股东 出资 现金 注册资本 美元 国外
  • 简介: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中小股东是现代公司制度与资本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石。中小股东权益易受损害具有诸多原因;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着重大意义和切实的必要性,要从根源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中小股东 资本多数决 投票权
  • 简介:证监会2005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对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申请条件有所放宽。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期货经纪公司变更股东或者股权结构的,变更后任何股东持有的股份应低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份总额的50%;拟持有期货经纪公司10%以上股权或者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其股东资格应事先经证监会核准。

  • 标签: 期货经纪公司 公司股东 资格申请 证监会 股东资格 股权结构
  • 简介:公司法》第13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应在成立后的什么时间段内交付股票。股东的股票交付请求权是股东权的一种,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间为两年,那么,公司在成立两年后,未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是否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该项合法权益的权利呢?本文从时效的本源、立法目的及请求权的性质、股票的性质方面讨论了这一问题。

  • 标签: 股东 股票交付请求权 诉讼时效 案情 裁判 法理评析
  • 简介:深圳市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上市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6月27日召开了2002年度股东大会,因投票表决程序未采用累积投票制等原因,公司股东公司提起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决议无效案的诉讼,该案先后得到一二审法院的支持,该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依法被宣布无效,同年12月12日,重新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

  • 标签: 深圳市 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