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完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相关配套政策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流转,提升农民基本生活质量的重中之重。对于拓宽农民收入,扩大内需具有重大意义。由于土地经营权出资方式的特殊性及农民股东自身存在弱势性等客观事实,当前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农民股东权责边界不清晰、入股评估程序不规范、入股配套制度不完备等问题。建议通过明确土地经营权入股流转的法律关系、细化土地经营权入股程序及相关评估制度并对股东退出的相关机制进行规定来完善相关问题。
简介:摘要:完善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相关配套政策是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流转,提升农民基本生活质量的重中之重。对于拓宽农民收入,扩大内需具有重大意义。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公司后的股权退出,是更关乎农民权益的重要环节。由于土地经营权出资方式的特殊性及农民股东自身存在弱势性等客观事实,建议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应适当放宽农民股东退出限制,明确土地经营权期限性的规定,减小农民股东的失地风险,完善农民股东退出阶段的权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