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从20世纪90年代起,为分担事故风险,国家倡导机动车车主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车主普遍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极低。因此,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没有保险保障,致使许多受害人不能获得足额赔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导致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增多。在此背景下,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可以说,交强险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强制加以实施,委托商业保险人进行经营,以达到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交强险采用严格责任的赔偿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机动车方是否存在事故责任,无论事故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均需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①
简介:随着美容美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型设计也成为理发店和理发设计师们竞争取胜的关键。最近,由于擅自使用他人的发型设计做广告,或将他人的发型设计图片署上自己的名字悬挂于理发店进行广告宣传引发了两起诉讼。它们分别是2004年徐州中院受理的施辉诉徐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著作权侵权案和2005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的刘金泪诉家庭百科报社和北京菲瑞佳商贸有限公司都市丽缘美容院发型设计版权侵权案。前者,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各种舆论压力下,以原告撇诉结案;后者至今尚未审结。为此,对于发型设计可否作为作品而给予版权保护,如果可以构成作品话,其作品属性如何、如何对其进行保护等问题,值得进一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