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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国办发[201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法制办、中科院、国防科工局、高法院、高检院、总装备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标签: 战略行动 检院 总装备部 国务院各部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直辖市人民政府
  • 简介: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为积极有效领导全民族抗战,党中央提出"以发展求巩固"的战略方针,打通国际通道、"背靠苏联"是中共这一时期的重要战略意图。苏联和共产国际一直支持中共打通国际通道,在红军落脚陕北后更为关切,并作出给予军事和技术援助的承诺。但为了避免"两线作战",不希望与日本过早发生冲突,加之当时绥远伪蒙军与中国军队冲突升级以及日本特务遍布绥远的状况,遂变更援助线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红军打通国际通道的军事实践。

  • 标签: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抗日战争 统一战线 国际通道 独立自主 川陕根据地
  • 简介:汇聚全球汽车精品的2015北美百年车展,于当地时间1月12日在底特律科博会展中心拉开序幕。在欧美和日系车型遍地开花的展馆中,今年却多了一抹中国的传祺“身影”。作为唯一参展的中国车企,广汽传祺携其旗下3款车型重磅登台,除了GS4,还展出最新上市的新时代精英座驾GA6以及智能驾驶概念车Witstar。其中,全球首发车型GS4更与60多款全球车型同台竞技,引起众多重量级媒体的高度关注。而这款SUV界的“超级新星”预计今年4月在中国市场登陆。看来,广汽传祺在SUV领域的实力与雄心不容小觑!

  • 标签: 中国品牌 品牌国际化 车型 车展 北美 世界级
  • 简介:3月12日,辽宁中金欧亚(国际)珠宝集团董事长曲静在京参加两会期间向中国黄金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宋鑫汇报中国黄金品牌辽宁地区发展战略及目标格局。中国黄金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宋鑫对辽宁公司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表示肯定。他强调,辽宁中金欧亚(国际)珠宝集团作为中国黄金品牌在辽宁的盟商,希望加大对品牌形象的维护,提升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个品牌的维护很难,倒下去却很容易。

  • 标签: 品牌形象 董事长 辽宁 黄金 中国 集团
  • 简介:本文对制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宏观背景和战略意义试做分析,深感其提出了深入改革发展新时代的战略方针和基本目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做力图深入的解读,深感其特殊意义在于强调了必须坚持数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发展道路取得的探索成果和前进路向;逐项探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法制建设新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提出六项重大任务的综合考量和基本内容,重点探讨易被忽视、易生歧见的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方略的辩证关系,深感四项目标性任务和两项保障性任务都颇具新意、极为宏大、非常艰巨;尝试分析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须要省思的若干认识问题,深感观念更新是制度创新的认识基础和思想先导,坚持共同建设、法治中国的路向是实现中国梦的可靠保障。

  • 标签: 四中全会决定 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共同推进
  • 简介:藏政办发[2015]32号(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区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形成政府、市

  • 标签: 力量参与 办公厅进一步 动员社会
  • 简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开放招商载体功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省政府决定将符合条件的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认定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标签: 河南省人民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区 产业集聚区 长葛市 省级 经济增长点
  • 简介:发现李石林,是从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一次业务检查开始。在检查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时,工作人员发现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仔细一看竟有整整199页,卷宗内容齐全,顺序装订规范,顿使工作人员对承办此案的调解员肃然起敬。从这本厚厚的卷宗,人们开始了解了李石林的调解人生。

  • 标签: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 调解员 濮阳市 河南省 卷宗
  • 简介:物业服务合同中,在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债务内容时,应当根据缔约的背景环境,综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诸多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进行解释,进行具体化地判定,而非完全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有法定依据也得到理论与实践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债务是方式之债,应重点考察其服务本身和履行过程来判定是否存在服务瑕疵。若该违约中介入了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则应采“合同构成”之合同拘束力理论框架作为分析工具,考察“防止第三人侵权”是否落入债务人自愿承接的债务内容中,以决定债务人可否免责,方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其风险配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用区域负有防范第三人侵害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得免责。合同法第121条应当限缩适用。

  • 标签: 物业服务 给付 第三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