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救助问题金融机构是一国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一国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等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债权人利益、减缓危机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在金融机构陷入流动性危机时,给予资金帮助,使其走出困境,继续经营;或者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后退出市场过程中,因无力清偿债务,政府代其清偿债务。中国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对问题金融机构一直是实行隐性担保、全面救助。这种救助体制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是其结果却是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并对国家的经济稳定与发展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到现阶段,包括问题金融机构国家救助制度在内的金融体制改革已经不可避免,建立以存款保险为首的金融消费者保险制度,实行显性、限额的国家担保,规范中央银行最后贷款和国家财政救助行为,是国家对问题金融机构救助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简介:摘要:金融机构的客户服务中心作为传统的线上对外服务的窗口,主要以“电话+人工”、“在线+人工”的方式,受理客户咨询、投诉、建议,辅助客户办理相关交易类业务。一直以来,存在人力资源成本高、服务内容受限等问题。随着金融科技日益发展成熟,客户使用习惯趋于线上化,客服中心凭借“人力资源”这个天然优势,结合现代化金融科技,推进智能客服系统及远程银行建设,不断拓宽获客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增强经营能力。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构建全渠道协同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渠道全媒体的优质客户服务,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本文着眼于远程银行的发展背景、服务能力等方面,探索金融机构客户服务中心向远程银行的发展路径。
简介:本文以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为例,采用排序选择模型分别对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满意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考察,研究结果表明:就样本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满意度不高。比较分析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满意度影响因素发现,农户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期望和需求分为三个层次:简单快捷地获得贷款、以较低价格简单快捷地获得贷款、从安全可靠的专业银行以较低的价格简单快捷地获得贷款。农户三个层次的期望分别对应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基于此,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创新产品与服务、村镇银行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服务和建立金融共生模式的建议。
简介:在现代社会,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业务,一般都使用格式借款(包括担保)合同,即合同的条款都是由金融机构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借款人(包括担保人)只能表示全部接受或者一概拒绝,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格式借款(担保)合同的使用,无疑极大地方便了借、贷、担保各方的融资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金融机构在使用格式借款(担保)合同的过程中,也暗含了不少的弊端和风险。为了充分体现和实践公平、自愿的契约精神,确保信贷安全,金融业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对使用格式借款(担保)合同的弊端与风险加以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根据笔者的研究和理解,金融机构在使用格式借款(担保)合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和防范以下五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