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荷兰王国属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报告作为专家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有很强的证明力。通常由检察官启动司法鉴定调查。警察机关内设的技术部门一般仅能从事简单的现场调查,鉴定多由警察机关以外的、具有高度中立性的鉴定机构承担。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NFI)隶属于司法部,是国内最大、最权威的国立鉴定机构,也是欧洲司法鉴定联盟的主要发起单位和永久盟主。此外,由大学或企业设立的以及民营的鉴定机构是重要的补充力量。为加强管理,荷兰新近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人注册制度的法律.鉴定人准入条件要求严格。目前从业的荷兰司法鉴定机构大多已按照IS017025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有鉴于荷兰的司法鉴定实践.在我国有必要强化鉴定机构的中立性,走集约化发展鉴定机构的道路;培育权威鉴定机构,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水平。
简介:摘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是借助专门的知识、技术等处理环境司法案件,也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环境司法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不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鉴定主体、鉴定技术、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通过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优化软件、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法律体系等,从而有效破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基于此,本文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展开探究。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运而生。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结果,由于工程造价的单一性、动态性、专业性、大额性,再加上不同项目参加者基于不同的立场,造成工程造价确定的复杂性。同时,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之建设各方法律意识的增强,建筑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使得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引发的案件成了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疑难杂症”,因此往往需要借助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相关机构,对待证事实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来辅助委托人对待证事实进行认定,因此,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就成为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内容。但在现阶段,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在着一些客观问题,本文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希望能够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思路。
简介:摘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是借助专门的知识、技术等处理环境司法案件,也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在环境司法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不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鉴定主体、鉴定技术、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通过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优化软件、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法律体系等,从而有效破解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基于此,本文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展开探究。
简介:摘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工程项目数量逐渐增多,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具有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是一项复杂新、综合性作业。决定工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也会错综复杂,尤其是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阶段,需要鉴定材料数量大,鉴定难度较高,鉴定资料复杂,需要鉴定的问题十分尖锐。造价鉴定机构与造价鉴定人员在鉴定的过程中常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会出现无意识的错位情况,鉴定人员侵占了审判法官的司法审判权,审判法官过于依赖工程造价人员的鉴定结果,审判法官侵占了鉴定人员的鉴定权,没有依靠法律进行合理判断,当事人与代理人无法准确的判断问题的所在,司法审判公平性、准确性受到质疑。本文结合常见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情形,深入分析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常见问题及其操作方法,为规范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明确法官与鉴定人员的职责,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与公平性,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性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