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自治区实际作如下补克,请一并贯彻执行。
简介: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简介: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条修改为:“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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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剖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财政厅 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