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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刑事诉讼领域,“利益权衡”是平衡人权保障和犯罪控制两大理念的重要法律方法。针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利益权衡的法律方法在比较法上发挥着重要制度机能,美国实行的是实践意义的利益权衡、德国等实行的是规范意义的利益权衡、新西兰实行的是转型意义的利益权衡。但作为一种主观性较强的方法论,它也存在制度局限与客观化诉求。因此,我国在实物证据的排除领域引进利益权衡方法时,也应设定相应的客观化基准。

  • 标签: 非法实物证据 排除模式 利益权衡 客观化基准
  • 简介:"刑事法律人"是"刑事法律中的人"的简称。如何解说、设定刑事法律人,是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最基本的前置性问题,直接关系到刑事法律科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内容、体系及其方法。近代以来,刑事古典学派、刑事近代学派以及整合前二者的刑事新人本学派,对刑事法律人设定了不同的模式,先后提出了行为刑法、行为人刑法、新人本刑法理论等。至今,刑法学者们对于这个重要问题仍未达成共识。这种状况极不利于刑事法律科学发展。本文将分析刑事法律科学研究对象,述评以往几种刑事法律人

  • 标签: 法律科学研究 刑事古典学派 刑事近代学派 人本学 人格特性 犯罪行为
  • 简介:语言表达能力是现代人才必备的智力素质和应用能力。提高政法高职院校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政法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法高职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研究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的特点,探寻切合时代发展实际的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成为政法高职教育的当务之急。笔者适时提出构建实用型、开放型、能动型语言类课程教学模式,旨在对政法高职教育语言类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积极的理论探索。

  • 标签: 建立教学体系 建立训练体系 拓宽教改内涵 新型教学模式
  • 简介:深化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立与其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尤其要重视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改革与实践,以更好地体现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特征。

  • 标签: 工学交替 人才培养模式 教学制度改革
  • 简介:<正>一、概述2007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次年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部分作了较大的修改。就积极方面而言,此次修改旨在重点破解我国长期存在的'申诉难'和'执行难'这两大顽疾,并借以促进和谐社会之构建。但正如学者所言,如果仅仅是在'改了总比没改好'这种层面上来讲的话,此次对于《修改决定》的意义或日价值,万万不可高估浮夸。此次修订,并没有广泛地吸收我国法学研究

  • 标签: 当事人主义诉讼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模式 审判监督程序 执行程序 处分权
  • 简介:<正>引言法人的分类,不仅是学理问题,更是法人立法中事关制度设计框架的重大问题。大陆法系国家多以法人的分类为基础,构建民法典中的法人制度。可以说,不同的分类。所构建起来的法人制度的“骨架”大相径庭。《德国民法典》将法人在性质上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并以私法人作为民法调整的主要对象。进而,在私法人内部根据法人的成立基础——是人的集合抑或是财产的集合,将私法人分为社团和财团,进一步建构法人制度。这种分类模式为大陆法系绝大多数国家所效仿,是法人分类中的主流模式

  • 标签: 民法典草案 私法人 民法通则 分类模式 法人制度 中间法人
  • 简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享有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当侦察和监督权集于一身时,不得不考虑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检察机关的监督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针对具有浓厚行政色彩和监督滞后性等原因导致内部监督不力的现状,提出了检务公开、侦查联动机制等加强内部监督措施的完善。

  • 标签: 内部监督 行政色彩 侦查联动
  •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变动调整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方式实施的。假若授权合法,那么,“暂时停止实施”法律在国家特定区域的效力无疑属于法律的修改,而作为全国人大常设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有权以“决定”的方式暂时停止实施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效力的。然而,这种授权模式值得商榷:《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10种情形都是在国家立法机关未制定为法律的条件下的授权。然而,关于外商投资的情况我国是由法律规制的,这就是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与《立法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权的情形是不一致的,法无授权不得逾越。在这种情形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无权授权的。当《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成立、分立或期限延续等行政审批的规定与改革开放的现实发生冲突而无法正确适用法律时,国务院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应当依照《立法法》第四节关于法律解释的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然后依照法律解释的法定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何适用法律的解释案。这应当是法制变革的最优选择。

  • 标签: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上海自贸试验区 宪法授权 宪法解释法律解释
  • 简介:配电网的功能是服务于民,与人民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当前,经济、物质环境的改善,使得人们对配电网的要求也更高。自动化系统建设是配电网发展中需要关注的关键问题,也是影响配电系统稳定性和供电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区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建设进行研究,对于提升供电稳定性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区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模式进行了探讨。

  • 标签: 配电网 自动化系统建设 运行维护模式
  • 简介:<正>一、国家教育权与社会教育权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关系性质(一)什么是教育权利教育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教育权利包括施教主体的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权利主体的受教育权利,即几乎所有涉及教育的权利都可以认为是属于教育权利的范畴。从狭义上讲,教育权利仅指施

  • 标签: 社会教育权 教育权利 权利行使 教育法制 权力行使 法律关系
  • 简介:传统的罪刑关系决定论坚持定罪决定量刑、罪先刑后的罪刑关系模式.这种模式单向度地考察罪与刑的关系,过于简单化、直观化,未能科学把握罪刑关系的实质,导致在刑事司法上出现了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片面追求定性的准确性,而忽略了罪刑均衡原则的贯彻,导致重罪轻罚、轻罪重罚的量刑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必要对传统的罪刑关系决定论予以反思和调整,站在罪刑一体化的立场重新审视罪刑关系,改变罪与刑的二元对立,构建一种罪刑互动的罪刑关系新模式,通过罪对刑的正向制约和刑对罪的反向制衡实现罪刑法定在制约下的罪刑均衡目标.

  • 标签: 罪刑关系 决定论 互动论 罪刑法定 罪刑均衡
  • 简介:目前有关经营安全保障的探讨和规范,基本上是由私法学者采用私法规范模式进行的,其基本思路是在现行民事法律体系框架内,通过民法理论的运用,课以经营者法定义务。这种以私法为基础的规制方案在现代社会存在着诸多不足,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模式存在着理论上的矛盾。从某种角度而言,解决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怠于行使安全保障义务问题,一方面可以适用私法意思自治,通过契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来规范这种行为,男一方面,还需要政府管制的补充。只有“公法模式”和“私法模式”的互相融合,互相补充,才能有效应对现代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多元性。

  • 标签: 经营安全保障 消费者 私法模式 公法模武
  • 简介:三角,赖其三、三角而拥有广泛、坚实的存在依据。长三角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要推崇三角模式,从一招管理到三招管理、从一抓管理到三抓管理、从一口管理到三口管理、从一代管理到三代管理、从一方管理到三方管理、从一三管理到三三管理。

  • 标签: 长三角 流动人员 服务管理 三角模式
  • 简介:今年以来,武汉市劳教局着力于劳教管理模式的创新,从劳教本身的性质出发,努力在探索区别监狱制度、适应教育挽救规律的制度上下功夫。经过调查研究,我局在所有3个大队分别建立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劳教大队管理模式(以下简称三段式动态管理模式),实施了层次化的分级管理、渐进式的分级处遇、有序性的流动管理、针对性的矫治教育,极大地推进了劳教工作的向前发展。

  • 标签: “三段式”动态管理模式 武汉市 劳教管理模式 监狱管理 考核工作 劳教人员
  • 简介:柯氏(Kirkpatrick)培训模式是基于培训过程的关键阶段提出的适应性强且卓有实效的培训评估工具。因其对培训过程精确、深刻的阶段划分,成为培训设计、实施与评估工作的实用工具。澳大利亚VET体制下的TAE资格培训是针对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的培训与评估人员开发完成的学习包。基于TAE培训的切身体验与相关文献的研究分析,探究柯氏模式理论在澳大利亚TAE资格培训过程中的应用与体现,有助于更深层次地理解柯氏培训理论在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中的具体应用,洞悉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领域对这一理论的借鉴、吸收与应用,为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的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 标签: 柯氏模式 澳大利亚VET体系 TAE资格
  • 简介:本文以国外学者对语篇构建以及思维模式的论述为对照,对四川外语学院三个班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和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进行分组调查.统计结果分析表明,文化差异对学生的思维模式以及他们在写作过程中的语篇组织都有很大的影响.要以此来使学生注意到这种差异,从而对西方的思维模式和语篇构建方式进行有效的模仿,才能写出更地道的英语作文.

  • 标签: 语篇组织 对外 外语 文化差异 思维模式 英语作文
  • 简介:深化检务公开、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作为推行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随着民主和法制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不仅要求结果公正,还要求执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检察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检察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期待更加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

  • 标签: 互联网 检务公开 模式
  • 简介:日本、韩国的检察制度基本是以法、德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检察制度为蓝本构建的。但是,法、德等欧陆国家与地处于儒家文化圈的日本、韩国,在经济、社会尤其是文化传统上毕竟存在着较大的不同,这种国情或区情上的差异,使得日本、韩国检察制度的发展逐渐呈现出自身的某些特色,形成了检察制度发展的"东亚模式",并具体体现为:强化检察官的侦查权;发展"多检种联合作战"模式;塑造检察官独任制官厅地位。我国与日本地理上相邻、文化上相近。虽然两国在政治、经济体制上有重大差别,但并不影响我们在具体司法制度的设计上向日本学习、借鉴。我国当前正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体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如何构建一个既符合国情,又契合检察制度发展规律、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检察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在这一大背景下,以日本检察制度为代表的东亚模式,从其产生、发展的经验过程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对于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检察制度改革,都极具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

  • 标签: 东亚检察模式 检察改革 法律监督 独任制 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