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出租汽车是流动的复杂场所,是各种犯罪分子经常涉足之处。金华市公安机关本着"刑侦职能有必要向前延伸"的指导思想,在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变涉车案件查控难为查控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逐步摸索、总结出了出租汽车治安管理的"金华经验"。为此,笔者在对"金华经验"进行调查、座谈的基础上,特撰此文,就对付涉及出租汽车犯罪问题谈些认识,以抛砖引玉。一、出租汽车已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重点目标和作案的重要工具出租汽车既可以为社会大众所利用,也往往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标,或为犯罪分子所利用,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交通工具。随着出租汽车的普及,出租汽车中的治安问题、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许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犯罪活动以至抢劫、杀人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直接发生在出租汽车上,或者与出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1998年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较快,但一些地方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面还存在经营权有偿出让不合理、劳动用工不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秩序混乱、行业管理不得力等矛盾和问题,造成出租汽车司机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等7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建设部、交通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建城〔2006〕116号),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和稳定,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打击“黑车”,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创造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