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公益金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资金。计提公益金和职工福利费,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经济现象,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目前,企业职工在应付工资总额以外.还可从以下两条途径享受福利待遇:一是按应付工资总额的14%提取并从税前列支,而形成的用于职工医疗、困难补助及其他个人福利方面的职工福利基金;二是按规定比例(一般为5%—10%)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专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公益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公益金的共同点是都用于职工福利方面,不同之处是前者的形成与应付工资总额有关,其来源
简介:在经济新常态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背景下,通过手工整理方式获取了2008~2014年间完整披露了环保投资金额的A股上市公司样本,以环保投资强度(EID)为公司环保投资的代理变量,实证检验了环保投资的价值相关性问题。研究发现:公司环保投资重在解决当前问题而尚缺少长远的显著性效应;公司环保投资强度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带来显著的价值相关性效应;相对于非重污染行业的公司,重污染行业公司环保投资选择与公司价值间的正相关关系更为显著;国有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选择与公司价值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非国有上市公司却不然。研究丰富了环保投资在价值相关性方面的理论,也为政府完善引导公司环保投资的环境政策、为公司在发展战略中优化投资决策提供了经验证据支持。
简介:<正>销售折扣或称现金折扣,是指企业赊销商品后,为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一定折扣的优待.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这一规定,对于商业折扣业务中售价折让与交货同时发生是行得通的,而对于赊销业务中的现金折扣而言,在企业销售产品时.折扣发生与否,尚属不确定事项(仅在合同中作了享受折扣优惠的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可能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因此赊销发生时势必就只能按全部销售额计税,而一旦购货方在约定时期付款,享受折扣优惠,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与折扣额相配比的增值税由谁承担的问题.笔者认为,为了合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寻求计税销售额与会计核算中销售净收入的一致.具体处理可分两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