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研究背景在关于作为大股东的企业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的研究中,学术界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研究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亦称支持)和利益掘取(亦称掏空)。刘峰和贺建刚(2004)从利益输送的角度研究了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往来关系,发现大股东通过多种手段从上市公司获取利益,持股比例高的,倾向于通过高派现、关联交易等方式实现利益输送;持股比例低的,倾向于股权转让、担保和占用等方式。唐清泉等(2004)的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现金股利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我国存在“隧道挖掘”效应,“一股独大”使得大股东有巨大的权力通过各种便利的渠道达到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李增泉(2005)以掏空与支持理论来解释我国的并购现象,认为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是地方政府和控股股东支持或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种手段,支持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上市公司满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融资的管理要求,掏空则是赤裸裸的利益侵占行为。
简介:目前,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在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一直都是证监会监管的重点,然而,注册会计师(CPA)在相关案件中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存在着“重行政、刑事,轻民事”的倾向,行政处罚的政策导向性明显,不能充分体现法律的震慑作用和经济救济功能。我国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形式中,只有以民事法律责任为主体的形式能够适应注册制改革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注册制改革环境下的配套设施,约束和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需要重视对CPA民事法律责任形式的运用,重构以民事责任为主体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体系。
简介:中国的会计实验已走过了54年的历程,目前却陷入了一种发展的“困局”。如何使其突破困局并获得长远发展?这是教育界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关健在于加强会计实验的基础研究,正确确立研究目标并建立实验会计学的基础理论框架体系。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了,应该如何认识颁布和施行《审计法》的重大意义,如何理解《审计法》的基本内容,如何贯彻落实好《审计法》等一系列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到了各级审计机关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乃至全社会面前。最近我们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审计署叶学明审计长。叶审计长首先谈了颁布和施行《审计法》的意义。他说,《审计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强化国家审计监督的,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国家审计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审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财政经济活动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强化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审计法》,积极宣传《审计法》,坚决贯彻《审计法》,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提高我区审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促进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