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安市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06年3月23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6月1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2号)公布,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推动我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简介:众所周知,构成档案的物质材料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物质材料是纸张和供书写、印刷而记录信息的字迹材料,这些材料可保存的时间是有限的,要使档案能长期、永久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寻找科学的保护档案的技术和方法,求得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要使档案能“长寿”,就必须掌握好档案的保护技术。怎样才能做好档案资料的保护技术工作呢?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是做好档案保护技术工作的重要措施。贫困地区的档案馆(室)条件差,设施不好,加之地方财政困难,对档案的保护技术工作不能投入大量资金,我们就只能从节约出发,采取花小钱收实效的办法,尽力做好档案的保护技术工作。一、贫困地区的档案保护主要指对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