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的生活生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等等,都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正如一股浩浩荡荡、汹涌澎湃、扑面而来的洪流,既显示了当今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夹带着污泥浊水、沉渣浮泛。一些缺乏方向感的大学生在物质准备不充分、心理准备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投身其中,结果,网络不但吞没了他们求知的心智原本善良的情感,也吞噬了他们得来不易的金钱宝贵的青春时光,更有甚者还在互联网的各种诱因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本文就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现状、特征、种类、原因及预防谈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大学生 网络 网络犯罪
  • 简介:隋代以来的"析籍"政策将大家族、大家庭解体为家庭、小家庭,随之而来的是大范围的分家析产.唐代初期,为了确保国家的赋役,防止百姓借"合户""析户"逃避纳赋服役,唐王朝先后制订了与解决这些问题有关的分家析产政策,终于催生了一套以为中心、实际可行的分家及家产继承法令,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熟的相关法令.同时,这些政策、法令的施行,又为家产的遗嘱继承提供了可能,家产预分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家产的遗嘱继承,既依照分家及家产继承法令,也突出了家长对财产的处分权子孙的析产愿望.至唐代中晚期,以遗嘱继承为主要形式的家产预分,成为分家析产的重要方式.

  • 标签: 遗嘱继承 家产 继承法 法令 处分权 家庭财产
  • 简介:许可证贸易是最近二十多年来,随着国际贸易迅速发展,而兴起的一种国际商业交易方式。所谓'许可证贸易',若按字面涵义解释,即以'许可证'为对象的一种贸易活动。其实,'许可证'在这里是引伸义(在实际贸易中并没有什么'证')'许可'是指某种独占财产权的所有者(许可方)许可另一方(接受方)进行

  • 标签: 许可证贸易 接受方 许可方 专利许可 损害赔偿 国际商业
  • 简介:<正>陪审团审判是普通法对抗式诉讼程序中一个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组成部分。它渊源久远,遍布世界各个角落,但也历经起伏,许多国家尝试过陪审团制度但终又将其废除。然而直至今日,陪审团审判作为一种制度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仍然在广大普通法国家被适用。本文旨在介绍比较美国香港的陪审团制度。该制度存存的意义理论根基,以及人

  • 标签: 陪审团制度 候补陪审员 审判 刑事案件 香港 普通法
  • 简介:<正>严重经济犯罪是对社会主义建设人民利益危害严重的犯罪,必须予以杜绝或减少到最小限度。为达此目的,最重要的是采取惩办防范两手。严重经济犯罪是一种贪利的犯罪,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严予惩处,使犯罪分子在政治上受到打击,在经济上得不到半点便宜,才能使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不敢以身试法;同时还必须铲除滋长经济犯罪的土壤温床,堵塞经济管理的漏洞,克服有关领导上的失职行为官僚主义。实践证明,只有从严抓紧

  • 标签: 打击经济犯罪 防范经济犯罪 严重经济犯罪 失职行为 犯罪分子 最小限度
  • 简介:公共物品是每个人随处都能见到的,对于其使用上存在的种种情形值得大家深思。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使用率越来越高,损坏率也呈正向变化。本文通过对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冲水装置从使用到被破坏的分析,认为在公共物品的使用上既要加强制度的约束,处理好管理者的职责定位,又需要更多地从模式的设置着手,以减少违背初衷的事情。

  • 标签: 公共物品 理性 正式制度 非正式制度
  • 简介:自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将修改婚姻法补充列入立法规划后,我国婚姻法学界一直活跃在立法战线的前沿.目前,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已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修法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

  • 标签: 2000年 婚姻法 立法 婚姻法学 重婚 家庭暴力
  • 简介:在国际贸易自由化背景下,从事产品生产的国内产业提供服务的国内产业,都可能受到国际贸易的损害。其中,从事产品生产的国内产业,可能因为同类进口产品的倾销、补贴或数量增加而受到损害,也可能因为其产品出口被其他国家或地区实施不正当、不合理进口限制而受到损害;提供服务的国内产业,可能因为外国服务提供者参与国内服务市场竞争而受到损害,也可能因为其服务输出遭遇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贸易壁垒而受到损害。这些损害,都应当属于贸易救济的范围。要全方位救济国际贸易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我国不仅应当有针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进口救济制度,也应当有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不正当、不合理进口限制的出口救济制度,同时还应当建立完备的国际服务贸易救济制度。

  • 标签: 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 进口救济 出口救济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战略部署。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改革提供动力,法治提供保障,而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基础。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处理好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

  • 标签: 全面深化改革 重大实践问题 顶层设计 战略部署 审批制度 内在统一性
  • 简介:当今中国进行的死刑制度改革.有其良好的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国际背景。中国死刑制度在立法司法方面都已经有若干举措,并且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前景,仍然是立法改革司法改革并行不悖。

  • 标签: 死刑制度 立法改革 司法改革
  • 简介:<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商品流通渠道日益畅通,经济生活活跃,市场繁荣。作为商品买卖协议形式的购销合同被广泛采用。但是,由于人们的主观因素客观条件的多种原因,购销双方合同纠纷,显得十分突出。一九八三年以来,市法院共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3821件,其中购销合同纠纷2239件,占58.6%。各年受理的情况是:八三年324件,诉讼标的金额1038万元;

  • 标签: 经济合同纠纷 购销活动 诉讼标的 购销合同 贸易公司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 简介:海商法上的危险货物应限于物理危险物,不应包括法律危险物.货物需满足危险性要素才可被认定为危险货物.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的一项特殊义务是危险货物的通知义务.托运人未履行危险货物通知义务造成承运人损失时,责任确定上存在过失责任说和严格责任说区分.我国宜采纳承担严格责任说.托运人承担严格责任上应满足相应要件并有一定限制.我国海商法应修改以对托运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严格责任及其限制予以明确规定.

  • 标签: 危险货物 托运人 通知义务 严格责任
  • 简介:在改革中发展完善的中国律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张耕在这世纪更迭之际,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科技、法律三大领域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经济、科技、法律的结合,使之协调发展,是当代各国社会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这对于建立维护国际秩序,促进保...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 律师制度 律师资格考试 发展和完善 律师协会
  • 简介:<正>连带债务属于债的关系中的民事法律义务范畴。连带责任则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它是指在共同民事责任中任何一个责任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连带债权、连带债务共同共有关系都能产生连带责任。连带债务连带责任的联系是:(一)目的相同。连带债务的实质在于使多数债务人就债务清偿彼此提供担保,连带责任的实质在于责令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不履行义务的全部后果,二者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二)效力相同。连带责任一经确定,就具有与连带债务相同的效力。

  • 标签: 连带债务 连带责任 民事责任 法律义务 债务人 债权人
  • 简介:申请执行的期限也应规定中止中断玉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仅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并没有考虑到申请执行的期限中的情事变更,即没有申请执行的期限中止中断的规定。笔者认为:第一在民诉法中...

  • 标签: 申请执行 民诉法 法定期限 延期履行义务 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
  •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质量,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

  • 标签: 具体应用 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军事法院 通知 法律
  • 简介: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权利、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由于我国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人身利益经济利益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刑事审判过程中证人出庭率普遍底下。虽然修订后的刑诉法增加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促进保障证人出庭作证,但这些规定还比较笼统,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 标签: 刑事诉讼 证人出庭 证人保护 制度完善
  • 简介:引言:关于法官对抗辩权之释明的三个命题在全球司法改革的潮流推动下,我国民事程序法学界积极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官释明制度,对我国构建辩论主义诉讼模式、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下,将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理论运用于程序法上,以便为法官释明在抗辩权问题上的权利义务描绘出一个相对清晰的边界,既有利于促进私法体系内部和谐,也有利于深化法官释明权制度的研究。

  • 标签: 法官释明权制度 释明制度 抗辩权 诉讼模式 内部和谐 司法改革
  • 简介:医生为移植而摘取活人的器官,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本理由是有供者的承诺.任何人不能为移植而摘取无承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器官,也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强行摘取不同意捐献器官者的器官,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医生为移植而摘取尸体器官,一般不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但如果无死者生前的承诺,也未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又无其他法定的特殊事由,则是非法行为,应受民事或行政处罚.器官移植诱发了买卖人体器官、非法摘取人体器官以及进行人体试验等新型犯罪.我国应尽快立法,增设这些新的罪名及其处罚规定.

  • 标签: 器官移植 刑法 故意伤害罪 紧急避险 医生 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