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溺水引发的损伤法医临床学鉴定。方法:选取我司法鉴定中心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受理的溺水引发的损伤案例50例,回顾性分析法医临床学鉴定情况。结果:本组50例溺水引发的损伤案例中,淡水溺水41例。经过标准的法医进行鉴定,发现其中主要分为几个情况,有合并自身疾病的,有轻伤的,有轻伤一级的,有轻伤二级的,有重伤的,有重伤一级的,有重伤二级的,还有死亡的2例,分别为3、27、20、7、18、10、8、2例。结论:法医临床学中溺水引发损伤的,损伤后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内科和外科专业知识,根据所得材料及被鉴定人的资料做综合分析。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为社会各职能部门所关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法释[2006]1号,简称1号文)的出台,正是顺应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为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人员解决许多实务性的问题,如该文对未年人入几类常见案件的罪与非罪作了界定,对宣告缓刊、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等情形,都作了较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该文较95年9号文件一步确定了几个理念,着重强化了未成年人的帮教条件和退赔情况,为我国少年法的出台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