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城市总量人口越来越多,当前水污染问题应该逐渐加强重视力度。在水污染防治中可以建立有效制度,例如生态补偿制度,来降低由于水污染对于其他领域造成影响。但当前生态补偿制度,其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结构较为单一,并且资金链并不能得到及时补偿,使得生态补偿制度在进行具体实施时,并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其次在进行制度落实时,由于主体范围不明确,导致生态补偿制度难以进行市场化的推进。本文就当前水污染防治中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探探讨,就生态补偿制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可以有效提升今后生态补偿制度的推进速度,希望为同行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奥斯曼帝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帝国,其最早是由土耳其人创建。十五世纪,拜占庭帝国被灭,土耳其人定都君士坦丁堡,并将其更名为伊斯坦布尔。发展至十六世纪,奥斯曼帝国日渐兴盛,其所占有的领土面积更是在十七世纪达到了顶峰,横跨亚欧非三大洲,领土范围包括巴尔干半岛、中东及北非的大多数领土。为更好地统治并管理这个帝国,土耳其统治者创建了许多独一无二的管理制度与模式,如“素丹制”、“蒂玛制”、“米勒特制”以及“德米舍梅制”等,其中德米舍梅制是一种严格的选拔人才的机制,相当于中国的科考制度,这一制度对对于奥斯曼帝国军事以及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奥斯曼帝国的兴衰,以及其制度建构与管理模式,对于当今的用人制度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简介:摘要: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我国《民法典》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但该制度并非我国独创,英、法、美、韩等国均有相关制度规定。经过三年多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践检验,草率型、冲动型离婚确有减少,但冷静期期限设置过于单一,未成年子女利益无法最大化保护,冷静期免除适用例外情形未规范,登记离婚冷静期的配套措施缺失等现实矛盾和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借鉴域外国家相关制度研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解决突出问题、矛盾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