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除了需要申请允许其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经营许可外,还应作为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因此,本文对排污许可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进行了比较,提出实现两项许可制度有机衔接的建议,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水平提供参考建议。
简介:摘要跟随当前的国际形势发展,为企业的污水排放制定合理的排出用量是现代企业污水合法排放的重要保障,这便是现代企业污水排放的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控制企业排污总量,结合企业内部的运营状态,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圈定一个合理排污量的适用范围,在范围内则主语该企业守法排污,如果超过适用范围那么则属于公司违规排污的违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当企业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且排出的污染物不超过公司规定的排污质量,尽管该企业并不处于为犯罪行为,但是并不代表企业可以无需承担环境质量的监管责任有义务。基于此,本文将结合排污许可制度下企业在该方向的具体内容,以及企业对环境应该承担的责任制定进行具体分析,希望帮助企业了解自身整个企业的发展特点与应用特征。
简介:摘要:自我监测作为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之一,在处理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纳税申报、排污许可后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往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工作的认识仅限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对监测方案、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和信息公开等内容没有深刻的认知,导致时常出现未正确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存在一定的环保处罚风险。在现行的排污许可制度下,环境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由此,排污单位需加深对自行监测工作的认识。本文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对自行监测的要求,梳理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时应履行的职责,总结出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应对建议,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我国排污许可制度不断完善,不断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版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下称名录),废止2017年版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名录取消了申请与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实施时限,因为排污许可证已进入“全覆盖”时期,不需要再分期分批核发;增加了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完善了排污许可行业分类,靠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衔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实现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的“全覆盖”。生态环境部发布配套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及可行技术指南。
简介:摘要:近年来,由于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许多企业已实现了较好的自我管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使企业获得了更多的经营和管理的自由度。向符合排放管理规范的企业颁发排污许可证,可以极大地减轻环保部门的工作压力,但同时也需要提高企业的经营意识。在日益开放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如何在排污许可制度下取得更好的发展,已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排污许可制度是一柄“双刃剑”,它不仅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而且对其进行环保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文章对我国目前实行的排污许可制度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企业的环保治理提出了建议。本文旨在为我国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