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教育问责理论基础的确立,必须结合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内在要求。简单引用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缺乏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和对教育事物本质的逻辑分析,难以对教育问责作出合理解释,亦难以对教育问责制的建构起到理论引领作用。公共性作为教育的基本特性,其所蕴含的合理性、公益性、公开性以及公平性等多元价值,高度契合了教育问责的制度特征,是教育问责的理论基础,也是教育问责制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从公共性的视角分析教育问责制,一是要建构理性的教育问责制,确保教育功能的实现;二是要确立多元主体实施的问责,使教育问责制反映社会公益;三是要以问责报告及公示制度为问责的关键环节,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四是要把教育机会平等作为教育问责的重要考量指标,维护教育公平。
简介:以委托代理关系框架来定义公共危机事件中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以问责和惯性为关键解释变量建立理论模型,形成了研究假设,并以2009--2011年97个公共危机案例数据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处于普遍的不公开状况,政府响应程度、危机事件级别、政府层级、地方政府既有透明度显著影响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程度,上级是否介入、媒体关注度及危机事件类型对其影响不显著。结果表明问责和惯性是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与否的主要激励来源,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信息环境变化并未对其产生实质影响。地方政府隐瞒危机事件信息的制度逻辑在于在上下分治的宏观治理结构中,就危机事件问责地方政府构成了中央政府分散执政风险的一种机制。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通过系统的定量研究为公共危机事件中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提供理论解释。由于数据的限制,讨论并未涵盖自然灾害事件。
简介:本文以审计署2004~2012年审计结果公告数据为样本,从问责主体、问责客体及问责范围三个维度实证分析我国政府审计问责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基于“受托责任”及“国家治理”理论提出了完善审计问责制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