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从1999年起先后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从建行、中行、农行、工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经过近两年的运营,收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部分不良资产的任务已基本完成,通过各种措施对部分不良资产的处置也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解决了一部分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举步维艰的窘境,并对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特有的产权结构框架内,资本市场还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无法完全照搬国外成功的经验和模式,所以在资产管理公司为核心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仍有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
简介: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的关键是建立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实物核算体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资源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实物登记制度是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建立完整、系统的资源性国有资产登记制度,才能以此为指导,了解当前国有资源的存量分布情况及流量变化情况。实物登记制度有助于保证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完整,实行实物登记制度以后,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有了实物依据,有利于明确经济责任,使企业在开采利用各种资源时根据数量、品质付费,可以杜绝一些小企业和低效率企业对资源的滥采行为,保证资源性国有资产实物的安全和完整。总之,实物登记制度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