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总结对《鹿特丹规则》不同评价的基础上,揭示《鹿特丹规则》效果和目标存在的偏差,提出该公约存在的问题将限制其作用,影响其统一化的目标。建议国际社会继续探讨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统一途径,并建议中国暂时不考虑签署和加入《鹿特丹规则》。
简介:【摘要】:铁路货物运输是社会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运量大、运输速度快、受自然条件影响限制少、运输成本低等优点,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运输市场的变化,铁路货物运输安全对于社会经济和效益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确保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是铁路货物运输组织的重中之重。
简介:摘要在我国,水路货物运输是沿海货物运输和内陆水域(内河)货物运输的统称。我国幅员辽阔,河海众多,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国内水运市场。水路运输活动需要有相应的规则进行调整,但水路货物运输法制建设却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状态,无法有效调整水路运输中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此背景下,2016年《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货规》)的废止,使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法律依据更加缺乏。因此,对《货规》废止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尤为重要。本文围绕这一研究、写作目的,运用综合分析的方法对《货规》废止后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本文的主要思路是通过阐述《货规》实施期间曾发挥的作用,引出《货规》废止后的遗留问题,并结合我国司法审判实践,提出《货规》废止后法律适用方面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