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申诉方)于1989年5月,就与美国ASOMA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被诉方)间的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仲裁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诉方和被诉方分别指定顾耀良、唐厚志为仲裁员,邵循怡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1990年3月5日在北京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前,经当事双方当面反复协商最后于1990年2月10日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由被诉方赔偿申诉方25万美元结案。
简介:一、诉前扣押“宏大”轮1989年3月24日,远东中国面粉厂有限公司(下称远东面粉厂)为了保全海事请求权,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诉前扣押被申请人利比里亚美姿船务公司(下称美姿公司)所有、香港东昌航运有限公司(下称东昌公司)经营的“宏大”(MAGNIFICENCEVENTURE)
简介:1988年10月4日,被告台湾普罗西奥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威高成功”轮抵达天津新港。10月5日卸货时提单持有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天津塘沽公司发现该轮第一、二舱内灌进海水,造成货物水湿和破损,经济损失约25万美元。于是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同年10月11日,天津海事法院以(1988)津海法商裁字第23—1号裁定书和(1988)津海法商扣字第23—2号扣押船舶命令,将该轮予以扣押。10月15日,经船东保赔协会提供
简介:一、案情概况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1980年11月以FOB价格条件从美国购买三号黄玉米25000吨。粮油公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外运公司”)代办运输事宜。外运公司以承租方式租用新加坡克帕贝斯船务有限公司所属“卡洛姆森林”号货轮(以下简称“卡”轮)承运该批货物。
简介:再审申请人: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北路车站大楼。负责人:易甫生,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蒋克元,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商检车间主任。再审申请人:南昌铁路局鹰潭站。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东一村1号。负责人:张英东,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李孝亭,南昌铁路局鹰潭站货运室职工。
“亚洲”轮货损索赔争议仲裁案
“宏大”轮货损赔偿纠纷案
“威高成功”轮货损赔偿纠纷案
“卡洛姆森林”轮进口玉米重大货损追偿案
宏隆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铁路分局何家湾站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逾期货损索赔纠纷再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