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跨行政区划司法改革必然涉及到司法经费保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变革。世界各国因政体和国情不同,其司法事权划分和经费保障方式也有很大差异。总的来看,单一制国家通常采用单轨制即中央集权模式,联邦制国家通常采用分级保障模式。其中,俄罗斯实行高度集中于联邦政府的司法事权划分体制,即所有法院经费都来自中央财政,联邦主体仅负责本地治安法院的支出责任;美国实行联邦法院经费由联邦财政统一保障,州法院经费主要由州财政统一保障的体制;荷兰司法经费保障采用的是成本收益测算模式。各国经验对中国司法经费保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提供了启示,我国改革应遵循应保尽保、共同上级保障、央地共同承担、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以及注重案件成本测算等原则。
简介:在目前的司法改革中,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逐渐成为重点。司法区划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是实现审判独立的重要保障。长久以来,受传统上'司法从属于行政'的法律文化、司法体制的影响,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呈现地方化和行政化的色彩。法院依行政区划逐级设立,人、财、物由同级政府控制,不得不依附于地方行政机关。同时上下级法院间、法官和法院领导之间的关系行政化,司法资源在各地法院间分配不均衡,从根本上导致司法不独立。为革除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建立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体制尤为重要。鉴于上述原因,目前的司法改革应以实现法院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目标,研究分析跨行政区划试点法院的改革成果,发现其试点中的问题和缺陷,以找到制度设计的可能解决途径。
简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近郊地区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集聚资本、消化产能、带动当地经济的作用,基本能够实现城市近郊地区的行政、经济和文化功能,在空间布局上也消解了原有的村镇分散式模式,向集中化、模块化转变。城市化是经济发展和文明提升的根本途径和发展趋势,但随着市场对于资源配置和空间架构的影响的深入,城市近郊地区在行政空间和经济空间的布局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比如行政区划划分必须与经济功能和其他地区同步的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也在全局上影响着城市化对资本和商品的消化,进而延缓城市化带来的经济增速。所以,通过整合与重塑,优化城市近郊的行政空间与经济空间的互动,对于促使城郊经济的良性运行,将城市化推向深入,不仅具有经济学意义,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学意义。
简介: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