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信息公开是当代国外新出现的宪法和行政法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信息公开也被称为加强行政的透明度。广义的信息公开是指自由的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狭义的也是本文研究的信息公开是指个人或团体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信息,但政府为了国家安全、行政活动能够有效率地进行,或不妨碍个人的隐私权,也可不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某些信息。在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项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取得行政机关信息的权利。因为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现有公布的信息已不能满足公众社会生活的需要,人民有获得信息的权利,尤其是关系到他们的管理信息,这是民主社会中有意义地表达的优越之处。缺乏公开性的行政是秘密行政。
简介: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法治国土建设如火如荼,随着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法治环境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渐入人心。2018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指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推动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属性,维护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土地和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法治社会建设,尤其是“互联网+”为权利救济提供了一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