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以往边坡稳定性模糊评价模型主要以二级模型为主,分类层次相对单一,无法全面客观地对边坡灾害影响因素作映射,为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的精确性,提出边坡灾害三级模糊层次评价模型。选取4大类9小类共22个边坡稳定性影响因子构成基本评价体系,以成绵复线联络线公路边坡为例,利用AHP法先确定权重,选取典型公路边坡反分析对权重进行调整,最后,实地对研究区域其他公路边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信息集中公式校核,再基于GIS平台实现全路段边坡灾害的易发性等级预测。分析结果表明,在所研究的77个公路边坡,不稳定斜坡占总边坡的7.8%,较不稳定斜坡占22.1%,基本稳定斜坡占42.8%,稳定斜坡占27.3%,得到成绵复线联络线公路边坡灾害易发性分区;与二级模型对比,三级模型结果精确度提高约16.7%。
简介:法律语言是全民语言功能分化的产物。全民族共同语在不同的社会活动领域里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久而久之便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变体、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乃是全民共同语在法律事务领域中传递法律活动信息、执行立法和司法功能而逐渐形成的社会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一经形成,便不能随意变更。在同一时代、同一语言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为处理法律事务而使用语言时,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其制约,遵循其规范。例如在法庭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审判长这么说:“传证人×××到庭!”这一句话能不能改说成“叫证明人×××出场”呢?显然不能。原因仅仅在于,前者是现代中国业已约定俗成了的法律用语,而后者却不具有法律特点、法律色彩,不是法律用语,因而不适用于法律活动领域。可见,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法律语言是相对稳定的,不允许任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