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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家庭破产是以家庭为主体启动的破产程序,3.家庭破产中的破产财产是家庭共同共有的财产,在我国破产法中引入家庭破产制度

  • 标签: 制度初探 家庭破产 破产制度
  • 简介:供需关系的调整、产品类别的日新月异,使得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动荡不安、诸多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纷纷申请企业破产破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孳息,不可全然说其全然是黑色产物,也应看到其光亮一面。企业破产制度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同类型企业的社会竞争力。通览整个破产制度,重点应突出破产管理人。毕竟一个优良的制度体系也需要好的操盘手来实施。破产管理人制度决定着破产程序能否合法、有序、公正、高效地进行,确保破产程序实现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限度的获偿。文章在通过阐述分析破产管理人制度基础理论,重点分析目前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 标签: 破产管理人制度 困境 对策
  • 简介:摘要我国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由法院担任,在实践操作中造成了一些问题。应由债权人会议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同时赋予各利害关系人异议权,以及法院的审核监督权,从而发挥该制度的价值。

  • 标签: 破产管理人 选任主体 债权人会议
  • 简介:摘要破产抵销权,应该说是破产法中一个很重要的话题,一直以来,关于破产抵销权的探讨也是络绎不绝。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实社会中对破产抵销权制度的应用也是越来越多。理论界和实务界大军也都对破产抵销权制度投入越来越多关注的目光,这自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实务者都加入了讨论这个制度的行列中。在这一背景下重新探讨破产抵销权制度,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 标签: 破产抵销权 破产抵销权的产生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 简介:船舶适航、适航责任、谨慎处理、免责,承运人违反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而在开航以后发生的船舶不适航就不是承运人的责任

  • 标签: 免责关系 承运人免责 试论适航
  • 简介:摘要民营企业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面对现如今的民营企业“倒闭潮”,必须认识到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即个人破产法是企业破产法的基础;个人破产制度不仅是是民营企业“倒闭潮”的安抚剂,也是规范“执行不能”,缓解司法负担的最优解,更是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实践的经验所得。

  • 标签: 民营企业&ldquo 倒闭潮&rdquo 我国内地个人破产制度 必要性
  • 简介:旅行社向游客收取的旅游费用中本身就包含了旅游意外保险费,本规定所称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来解决本案中四川省中国旅行社的责任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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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破产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九)人民法院认为破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除此规定之外,有关破产管理人的职权内容还被规定在其他如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章节中。在如此庞大的权力下,却缺乏一整套的法律来规制,这是不科学的,是存在问题的。

  • 标签: 破产 管理人 立法研究
  • 简介:虚假破产罪是《刑法修正案(六)》的新增罪名,本罪增设之后有力地规制了行为人借助假破产的方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危害经济秩序的行为。随着公司、企业的经济活动愈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实践中虚假破产罪的认定难度相应提升,因而从法教义学视角正确解构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成为立法和司法的重要命题。虚假破产罪的客体内涵、行为构造、主观内容、主体范围对本罪的定罪量刑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在教义分析过程中应当重点解释以上四个方面,以便完善刑法理论,利于司法实践。

  • 标签: 虚假破产罪 法教义学 构成要件
  • 简介:摘要破产重整制度的建立给了陷入破产危机中的企业以光明,但由于天然的信息分布不对称,企业在重整过程中产生诸多预期之外的问题。因此,为了解决问题,保障重整顺利进行,信息披露原则便显得尤为重要。

  • 标签: 破产重整 重整方案 信息披露
  • 简介:债转股作为债务清理方式和公司重整方法受到法律的肯定和鼓励,其实施方式和转换选择是理论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问题。首先,债转股的实施方式根据债的标的物是实物还是货币分为两种:当债的标的为实物时,在进行债转股操作时必须基于债权期限、债务有无担保、利息是否继续计算等因素综合评估该债权的价值以及其所对应的股份数量;第二种更受青睐的做法是债权人认购股权,并将由此产生的出资义务与其持有的公司金钱债权相抵销。为了避免债权人通过抵销方式而获得优先清偿,应适当减少数额。其次,关于转换选择。在坚持债权人同意和股东同意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强制实施债转股的例外机制。债权人委员会通过的债转股决议对于该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无须得到所有债权人同意就可以实施债转股;在修改公司章程被认定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股东在重整方案中已承诺同意公司章程的修改等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形,债转股操作无需股东同意。

  • 标签: 法国破产法 债转股 实施方式 强制批准
  • 简介:据报道,2018年11月2日,美国圣地亚哥法庭判一个叫作罗伯特·欧·阳(RobertO.Young)的人,赔偿一名癌症患者1.05亿美元.在罗伯特被判罚的同时,其酸碱体质的伪理论也被推翻。

  • 标签: 体质论 伪科学 破产 养生
  • 简介:摘要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第一次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但对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破产法未作明确表述。明确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破产管理人管理行为法律性质界定的前提,是确定破产管理人责任承担的基础,同时对于债权人、债务人、社会公共利益多重利益之兼顾具有重要意义。大陆法系对于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有代理说、职务说和破产财团代表说,英美法则将信托制度引入破产法中;我国破产管理人具有独立性、中立性和专业性的特征,其法律地位采用信托关系说更为合理。

  • 标签: 破产管理人 法律地位 信托关系说
  • 简介:93年条例没有对跨界破产问题进行规定,尽管目前中国法律未规定跨界破产的问题,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界破产示范法和欧盟破产程序规则中的一些重要原则

  • 标签: 中国跨界 现状问题 破产法现状
  • 简介:债务人因骗取出口退税款将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与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在其破产程序中一般享有追缴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请求权。追缴金本质上为已入库税款。针对债务人设立专用退税账户接受税务机关退税划拨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行使专户中的取回权实现追缴金的受偿。在退税款与债务人其他财产混同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主张追缴金请求权的性质为公法不当得利请求权,应当选择归入税收优先权的序列在债务人破产财产中受偿。对于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的行政罚款、刑事罚金适宜作为劣后债权进行清偿。在破产程序结束后,无法受偿的行政罚款、刑事罚金部分应当依法获得免除。

  • 标签: 骗取出口退税 追缴金 取回权 税收优先权 劣后债权 刑事罚金免除
  •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产科护理干预对产妇胎膜早破的影响。方法选取2017年3月—2018年6月期间我院收治的100例胎膜早破产妇,随机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50例,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干预基础上实施产科护理干预,观察两组产妇护理效果。结果观察组产妇自然分娩率、母乳喂养率、宫内感染率、新生儿Apgar评分及产后出血情况均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胎膜早破产妇中实施产科护理干预能有效提升产妇顺产率、母乳喂养率、新生儿Apgar,减少产妇宫内感染率和产后出血情况,值得推广应用。

  • 标签: 产科护理 自然分娩 胎膜早破 护理效果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投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为了规避风险,大多数民众选择买保险进而减少损失。保险合同通常为保险人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但并非所有格式条款均为免责条款,需经保险人提示、说明方为有效。判断某条款是否属于免责条款,须以保险人需要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为前提,“免责”应是在该范围内免去部分保险责任。本文将以何某、陈某、汪某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来论述。

  • 标签: 保险人 免责条款 保险责任 提示说明义务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投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为了规避风险,大多数民众选择买保险进而减少损失。保险合同通常为保险人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但并非所有格式条款均为免责条款,需经保险人提示、说明方为有效。判断某条款是否属于免责条款,须以保险人需要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为前提,“免责”应是在该范围内免去部分保险责任。本文将以何某、陈某、汪某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来论述。

  • 标签: 保险人 免责条款 保险责任 提示说明义务
  •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对胎膜早破产妇实施护理干预后对分娩方式的影响。方法将本院接收的60例胎膜早破产妇作为研究对象,根据随机数字法将产妇分为对照组合观察组,两组产妇例数相等,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实施护理干预,对比两组患者妊娠情况和分娩方式。结果观察组患者妊娠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自然分娩率高于对照组,早产率、剖宫产率以及新生儿感染率低于对照组,P均<0.05。结论针对胎膜早破产妇实施护理干预可以改善产妇妊娠情况,提高患者自然分娩的概率,应用价值较高。

  • 标签: 护理干预 胎膜早破 分娩方式
  •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对胎膜早破产妇行全面产科护理干预的临床效果。方法择取于2018年3月~2019年3月我院接收的98例胎膜早破产妇作为研究的对象,按照数字随机表的方法将其分为全面组和对照组,各组分别为49例产妇。全面组行全面护理干预,对照组行常规护理护理干预,观察并比较全面组和对照组产妇的自然分娩率以及干预前后的心理情绪变化情况。结果全面组的自然分娩率42例(85.71%),对照组为31例(63.27%),全面组的自然分娩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干预前的焦虑和抑郁情绪评分并无显著的差异(P>0.05),干预后全面组的焦虑和抑郁情绪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差异于统计学而言有意义。结论对胎膜早破产妇行全面护理干预,能够提高自然分娩率,有效改善产妇的心理情绪。

  • 标签: 产科护理干预 胎膜早破产妇 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