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收法定原则与现代国家相伴而生,是民主法治理念在税收领域的体现,也因此成为税法上的"帝王原则"。该原则的核心在于控制和规范征税权,保护纳税人权利。过去,税收法定原则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足够尊重,呈现出税收法律供给不足、操作性不强、执行不严等问题。在本土语境下,应当澄清和走出广义的法律界定、保守的立法策略和改革的惟效率论等认识误区,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为推动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的突破口。落实路径应分三步走:一是从"无法"到"有法",在改革中全面加快税收法律化进程;二是从"有法"到"良法",提高立法质量,并在适当时机推动该原则入宪;三是从"良法"到"善治",将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纳入法治框架,并在税收法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财政法定。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初步将自由心证原则确立为法官审查判断证据时的标准,这与以往的法官秘密心证相比,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立法上的规定并不表明自由心证原则成为当然的现实。从自由心证的产生和发展来看,自由心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事实的多样性又会造成法官运用自由心证的擅断和随意,因此,有必要设置规范法官对事实作出判断的规则,从而形成完整的自由心证制度。我国虽在立法中逐渐接受并确立起自由心证原则,但是相关的配套制度并不完善,加之司法实践的惯性,导致自由心证原则的实现尚存在不少制约因素,这要求我们切实把握自由心证原则的精神,提升立法水平,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将该项原则落到实处。
简介: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民法学界对于物权变动制度的讨论和研究投入了许多精力和热情,其大部分内容都集中在物权变动的"抽象原则"问题上,即我国的物权变动是否要像德国那样,采用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起初,还有主张和反对两种对立观点平分秋色的学术论辩,但近一段时间,物权行为无因性或抽象原则被渲染得如此热闹,以至于言物权必称抽象原则;更有甚者,在有些学者眼中,它似乎已然成为我国法律实践中的一种真实存在.正是在这种法学背景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研究员领导的物权法草案起草小组提出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1]第7条,才拟就了貌似折衷,实则自相矛盾的"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的规定.[2]鉴于物权变动制度在整个物权法律关系调整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亦考虑到这个问题的提出实际上隐喻着当前我国法律界在立法、法学等方面的一些意味深长的问题,本文在此尝试从法理源流、法律事实及思想方法三个方面,对物权抽象原则问题作一基本探讨.
简介:摘要随着当前我国的生态水利工程的建设发展进程加快,充分重视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控制就显得比较重要,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工作。本文先就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重要性以及设计原则详细阐述,然后就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应用进行探究,希望能在此次对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研究分析下,能为解决实际问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简介:摘要:李达是我党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先驱,1921年就创办了上海平民女校,而后在武汉大学、湖南大学等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德育新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德育实践经验。笔者结合李达所处的时代归纳总结李达德育思想具有科学性、革命性、包容性等特征,德育基本原则包括求是原则、求效原则、求真原则。深入学习李达德育思想的基本原则及特点给当今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启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德育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兼容并包、文化育人的德育方法。
简介:重视人内心的儒家化法律传统,重教化轻报应德主刑辅的法理念,以及重视国家轻视个人的义务本位的法权观,是形成我国刑法主观主义的法律文化根源。现今刑法学界所说的刑法主观主义,是传统刑法文化与主观主义之合体。刑法主观主义在当下体现为对主观罪过过于依赖、对人身危险性过于关注,以及犯罪特殊形态认定中的主观倾向。刑法主观主义对我国刑事法治具有重大危害,它导致定罪量刑随意出入人罪,使得刑事规则主义的生成颇为困难,并且冲淡了客观行为的定型意义,由此出现了一些影响极坏的冤假错案。要想减少并消除刑法主观主义的危害,必须把与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相融合的主观主义逐出刑法领域,取而代之的应是刑法客观主义。
简介:中国自"五四运动"以来发生的激进的反传统革命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竭力摧毁儒家倡导的亲情伦理,以效忠国家来取代伦理亲情,忽视个体利益和个体需求(包括亲属间对亲情的渴求),过分宣扬"大义灭亲"。不可否认,过多地在立法与司法中考虑亲情的因素,会导致执法不公,最终也会偏离法治的轨道。法律,包括刑法在内,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上的。而社会亲情关系的状况是社会文化的一个侧面,现行立法、司法不能对这一状况视而不见。亲亲相隐在现今社会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亲情因素应在刑法中有合理的定位。从期待可能性的角度看,不确立亲亲相隐的原则,有违人的基本感情。如果对于亲属之间的容隐行为也作为犯罪处理,容易引发社会信用危机。从现实性的角度看,亲属之间的相互容隐作为人的本能,已经成为社会现实的普遍现象。如果否认亲属之间的容隐,不利于罪犯的改造效果。
简介:<正>《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从"法意解释"的角度来说,立法者之所以在《票据法》第10条中将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同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挂钩,在于他们认为"鉴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机制商在发育和完善中,人们的信用观念尚未普遍确立,票据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①因此,立法者希望通过第10条对票据基础关系"真实性"的强调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范,实现"保障票据流通安全性"的功能。然而,自《票据法》公布之目起,学界对第十条规定的批判多于赞扬,特别是2010年10月9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票据法修改研讨会上,专家学者
简介:[摘要]“自由教育原则”作为蒙台梭利教育思想的核心,对当代幼儿教育目的、教育组织形式、环境创设及师幼关系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蒙台梭利“自由教育原则”的内涵及实质入手,从培养幼儿的纪律性、独立性、意志力和社会性等方面着重论述了自由教育原则对幼儿发展的现实意义。[关键词]自由教育原则幼儿发展现实意义玛利亚·蒙台梭利Maria·Montessori(1870—1952)是意大利著名的幼儿教育家,被誉为世界上自福禄培尔以来最伟大的幼儿教育家,她一生都在从事幼儿教育的实验研究工作,并提出了许多幼儿教育的理论观点。其中,“自由教育原则”是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教育理论。蒙台梭利强调,教育必须服从儿童本性的自然发展和自由发展,其教育思想的核心是提倡在自由的气氛上让儿童获得发展,并且在以“发现儿童”为主旨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构筑起自己独特的幼儿教育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