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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只有从真正意义上确立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才能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其在民法基本原则基础之上,还包括突出体现其特色、专门规制商主体(亦即所谓的"商人")因素和规制商行为因素的商法基本原则。其中,商法之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即是指商法大力确保适合商主体作为健全的组织体依法得以成立、存续及发展的一项商法基本原则。现代商法通常以大量强行法规范对商主体进行调整和控制,全方位、多角度地强化商主体各项规则要求,为商主体提供了一套完备的市场准入以及市场退出机制,以此支持商主体的商事营业。该原则维系商事交易的安全,已成为现代商法的首要原则和基本任务。

  • 标签: 商主体 类型法定 内容法定 公示法定
  • 简介:所谓会计责任,是指市场主体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会计责任是会计义务在法律上的体现,涉及到会计义务主体(也就是会计责任主体)、会计行为和会计责任的归责原则三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在会计行为的法律规制方面规定得较为全面,对法律责任尤其是行政责任方面规定得更为具体。但是,该法对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归责原则方面仍不很明确,更多的是从会计的宏观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所以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标签: 会计责任主体 法定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法律责任 企业 会计法律制度
  • 简介:《会计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包括企业在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会计责任,从而在法律上规定了企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法定责任主体地位,这与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冲突。笔者认为,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权利义务的角度,企业本身应当是会计责任的唯一法定主体,而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应当根据其法律地位来确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

  • 标签: 企业 会计责任 主体
  • 简介:主体法定原则为我国商法学界的通说,但该通说是我国学者对国外立法例的学理阐释,国外学理上并未有类似表达。商主体法定原则的前提是商主体的立法较为完备,不同商主体法之间的转介条款较为合理。我国目前的商主体立法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商主体法定原则不适合我国法制现状。司法实务当中对商主体原则多有突破,法院在处理商主体的纠纷过程中,常常用类推适用的方法解决纠纷,表现为同一商主体内部、不同商主体之间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类推适用。这种突破有其合理性,商主体法定本就是学理表达,其对法院审判活动并无实际的拘束力,商主体立法大量漏洞的存在迫使法院必须放弃商主体法定原则,从结果上来看,法院对商主体法定的突破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尽管法院的类推适用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法院做法本身并不应被批评,反倒是学理上应该放弃商主体法定原则。

  • 标签: 商主体法定原则 商事司法 类推适用 合理性
  • 简介:资产证券化是当今世界蓬勃发展的一种以特定资产支撑证券发行的现代融资新技术。由于资产证券化运作机制的独特性,传统证券信息披露与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在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法定义务主体构建都大大超越了传统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的学理范围。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重点已经不在传统的证券发行人自身信用方面,而是侧重于支撑发行资产证券的基础资产品质和证券化各个运作环节的信息披露方面,因此传统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的理论对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所包含的特殊法律关系和法定义务主体方面鞭长莫及,本文结合资产证券化特殊运作机理。重点对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理论予以探讨。

  • 标签: 法定义务主体 资产证券化(ABS) 信息披露 民事法律关系
  • 简介:行政主体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一方面损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害法治。这类违法行为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防范,究其原因是现行管理行政模式下的法治手段存在信息收集不及时、成本高以及监管者能力有限等不足。针对该问题可以引入行政参与制度予以治理。行政参与制度是不同于事后责任制度的事前治理制度,引入行政参与制度应当将设定行政参与权、参与事项、参与程序作为内容,将遵守国家秘密、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利益作为其参与限制。而落实到我国的法律制度中,还应当就信息公开、参与范围、参与程序、参与责任以及参与救济制度进行完善或建构。

  • 标签: 行政主体 迟延履行 法定职责 行政参与
  • 简介:2015年3月15日,经过立法及行政机关、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学界及媒体的几番博弈,税收法定原则终以较为完整的版本写入《立法法》修正案,并在当天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 标签: 税收 《立法法》 行政机关 法定原则 修正案
  • 简介:物权法定原则决定了物权法的基本性质与特征,也严格地限制了当事人在创设新型物权、改变既有物权之内容等方面的意思自由。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以及公示方法由法律规定,原则上不能由法律之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也不能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的种类以及确定物权的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作者比较了物权法定模式的表述方式和基本功能,并认为我国物权法中物权法定中的“法”应当被主要限定为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具有一定的创设物权的功能;判例不能创设物权。当事人关于物权设定的约定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法律后果,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 标签: 物权法 物权 物权法定原则
  • 简介:传统民法上的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限定,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  四、物权法定主义与我国立法 (一)我国财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1、立法迄今为止

  • 标签: 物权主义
  • 简介:在我国立法中应确立法定公证制度,(3)在公证立法中规定必须公证的条款,有人提出在我国公证立法中应确立法定公证的规定

  • 标签: 浅谈公证
  • 简介:摘要现代社会中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已逐渐作为一条重要的宪法或税收基本法的原则而被各国所接受或采纳。税收法定主义旨在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对国家征税权的限制。以此为对照,我国在税收立法实践中并未实行税收法定主义。我国目前实行税收法定主义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应在宪法中全面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立法,以及在税收立法中实行听证制度。

  • 标签: 税收 税法 税收法定主义
  • 简介:摘要物权法是确认物权的一部重要法律,而物权法定原则又对物权法的制定具有指导性的意义。物权法定原则因为其自身的合理性及生命力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物权法所采纳,使之成为本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使物权法定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本文将从物权法定原则的产生,发展,存在的必然性,弊端,以及如何完善等方面方面进行剖析,使大家对物权法定原则有更深入的了解。

  • 标签: 物权法定 产生 必然性 弊端 完善
  • 简介:地震是对人类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天旱人们可以实施人工降雨,雨涝人们可以修堤、筑坝,变害为利。而对地震则不然,目前还难于预测,而且震后在我国也尚无一套救灾的有效措施。我国是一个地震灾害较多的国家,而且目前正处在第五个地震活跃期。

  • 标签: 地震灾害 法定保险 自然灾害 人工降雨
  • 简介:法定地上权即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地上权,它是日本和我国台湾民法中所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类型,承认建设物与地上权可以相互分离,土地所有人可将建筑物与土地所有权分别抵押才是其存在的法理基础,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以及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一体化的体制下,抵押人只能以土地使用权或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抵押,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未来的物权法无需规定这样一种物权类型,但对于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实行司法强制执行时,则必须规定这样一种物权类型。

  • 标签: 法定地上权 涵义 物权立法 中国 物权法
  • 简介:刑罚个别化和刑罚一般化正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罚领域内的个别正义与一般正义的体现,罪刑法定原则一定意义上是包含了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我们可以分析罪刑法定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的关系

  • 标签: 个别化罪刑 刑罚个别化 罪刑刑罚
  • 简介:罪刑法定原则必须与时俱进,刑法规范内容的多样化必然带来罪刑法定原则内容的多样化,但罪刑法定原则长期被学界定位为犯罪与刑罚的法定化,无法充分体现其限制刑罚权滥用的制度价值。随着刑事司法中的最大问题由罪刑擅断到量刑不公的转变,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亦应该有所拓展,即从"犯罪与刑罚之法定化"的二元格局迈向"犯罪、刑罚与量刑之法定化"的三元格局。其中,评价范围与评价方法的法定化,就是量刑法定化的题中之义。

  • 标签: 罪刑法定原则 自由裁量权 量刑法定化 刑罚权
  • 简介:当前中国自然犯与法定犯区别理论多借鉴国外理论,主要是德国和日本的学说。然而,德国学者将两者区别的目的是想将违警罪排除于刑法外,意图在立法上明确划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日本学者讨论两者的差异,立论的目的在于讨论行政刑法是否可以不必完全适用普通刑法总则的问题,强调只要在形式上区分普通刑法与行政刑法即可。两者都无法真正解决中国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别问题,自然犯与法定犯区别的真正价值体现在立法上,两者的区别是为了寻找自然犯与法定犯入罪上的差异,并为具体类型的法定犯入罪提供指导作用。其区别体现为法定犯的超常性。可以从两方面予以论证,首先,法定犯将市民社会里较高层面的道德纳入其中,这无形中拉高了最低限度道德的底线;其次,法定犯除体现市民社会愿望道德的诉求外,更多体现了政治社会的要求。

  • 标签: 法定犯 自然犯 法定犯的超常性